华声在线衡阳频道

  • 舆情监控
  • 河南一环保人员反映靠排污费吃饭 官方称不客观
河南一环保人员反映靠排污费吃饭 官方称不客观
2012-05-31 09:57:10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人民网北京531日电  (记者 杨高宇)近日,一名河南驻马店市泌阳环保局的工作人员给省长留言,反映环保问题。网友说,“工资全部靠排污费和罚款发放,致使地方环保局只能对污染企业放绿灯。”昨日,驻马店市委就此澄清,称关于靠排污费和罚款发放工资、对企业污染放绿灯的反映不客观。

    
回复提到,依法征收排污费,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是环保局的基本职能,征收的排污费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罚款严格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上缴泌阳县财政,泌阳县环保局工资和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对于污染企业,环保局一直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近年来,陆续实施了石材区污染治理,马谷田铁选业污染治理,县城小锅炉污染治理。

  【网民留言】
    
我们是驻马店泌阳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向你反映关于环保的问题。不知你是否知道我们环保人员现在工资只有600多元元,在我市县级普遍是这种情况。全省大部分都是如此,并且工资全部是排污费和罚款发放,致使地方环保局只能对污染企业放绿灯,造成污染加剧,环境不堪承受,如果把污染企业关停后,环保局就将要破产,所以现在基层只能以收钱为主,污染也不能管。按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必须要收支两条线,环保人员的执法和管理经费由财政保障,可实际情况呢?全是靠收费开工资。这样下去只能是污染越来越重,不但国家政策和法律得不到执行而且国家威信何在?法律规定排污费不得用于发工资可地方还执法犯法,还有一种情况自2000年以来环保人员越来越多超编很多,很多下岗职工和社会闲散人员到环保局致使经费紧张,只能多养污染企业才能发工资形成恶性循环,盼望省长能关注一下,看看实际情况,因为一些有很大隐患的企业都在和环保局互相照顾,以求生存,太危险了。谢谢(为何污染越来越重)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49日给省长的留言收悉,泌阳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关于工资发放问题。留言反映工作人员工资只有600多元,此反映有一定差距。前些年,工资偏低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工资标准低;二是单位编制少,供给经费低。近年来,泌阳县环保局一直致力于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改善福利待遇,从

 

2009年起,工资虽不能及时足额发放,但已有大幅度提高。关于靠排污费和罚款发放工资、对企业污染放绿灯的反映不客观。依法征收排污费,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是环保局的基本职能,征收的排污费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罚款严格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上缴县财政,县环保局工资和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对于污染企业,环保局一直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近年来,陆续实施了石材区污染治理,马谷田铁选业污染治理,县城小锅炉污染治理。关停了能耗高、污染重、工艺落后的原县水泥厂、化肥厂等重点企业,彻底关闭黏土砖窑,依法取缔“十五小”违法企业等,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得到了上级环保部门的多次表彰和群众的认可。关于超编的反映属实。泌阳县环保局超编问题是建局以来就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困扰环保局的老问题,属体制性问题。造成人员超编的主要原因是从单位成立至今,每年都要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政策性安置任务,编制却没有相应增加。直至201012月,经多方努力,该县编委重新核编,解决差额供给编制55名,但这还远远不能根本解决超编问题,县环保局还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环保超编问题。目前,泌阳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已形成联合报告,就工资和工作经费等问题提出建议,待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依据政策按照程序切实解决您所反映的问题。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泌阳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欢迎您对家乡十二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网逐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网络问政”的积极性和作用!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河南省新蔡县第二高级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 ,高考即将来临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随之而来.可是学校扣押学生资料至今不发,交纳1260元钱浮水东流,学校领导贪污腐败令人发指.学校从一个公益事业变成盈利机构,以教育为本变成敛财学府.向教育局求助无人问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可是这样的学校领导确违背教书育人的宗旨,学校只为自己的钱途,不管学生前途.我不得以才向书记求助请您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二高学生公平,为了我们新蔡二高一千多的即将毕业生的将来,帮帮我们吧跪求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46日给省长的留言收悉,新蔡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新蔡二高确向高三学生收费1260元,学校收取的是每生每学期的学杂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其中代收费包括:书本费、作业本费和资料费。代收费为学校一学期一结算,多退少补。高三学生反映“学校扣押学生资料至今不发”情况不实。由于高三复习资料知识面跨度较大,知识点讲解简单、不详细,而试题较难,新蔡二高对高三年级实验班和普通班针对性对待,由本校教师组题为普通班学生印制了高考考点、基础试题、练习题等资料,每生都有,帮助普通班学生梳理知识、整理考点、巩固基础,不存在扣押学生资料不予发放的问题。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新蔡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欢迎您对家乡十二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网逐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网络问政”的积极性和作用!

  【网民留言】
    
我家的地被占用了,说是修路,可是两年了没有得到任何赔付,也未签过任何协议,地方领导一手包办,谁来管管?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47日给省长的留言收悉,新蔡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您是新蔡县河坞乡瓦屋村人,在2011年瓦屋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修机耕路过程中占用您耕地2亩多,您多次到乡政府进行反映,要求给予其调整土地。河坞乡、村两级经过研究:由于目前正值麦收季节,不宜调地,待麦收之后,瓦屋村委以该村组机动地调出2亩耕地分配给您耕种。经调查组与您协商,您已表示同意。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新蔡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欢迎您对家乡十二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网逐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网络问政”的积极性和作用!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好:
    
我是河南驻马店平舆县特岗,特岗教师这个特殊群体,没有五险一金,没有任何的保障,就连农民工现在国家都给一定的保障,我想基于我们对农村教育事业的贡献,请多多考虑我们的保障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415日给省长的留言收悉,平舆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平舆县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招聘特岗教师160人、160人、260人,均安排在乡镇偏远小学任教。目前,该县教体局已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为特岗教师办理“五险一金”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平舆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欢迎您对家乡十二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网逐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网络问政”的积极性和作用!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您好!
    
我是正阳县吕河乡的一位农民,常年在外打工,现才回来不久,发现许多沿路建房现象,吕河乡至朱腰村的路北,正在大肆施工,建房40余间,共占地70多亩,一边还竖着新农村开发区的牌子;据说都是向乡政府交过钱,乡里批准的,这土地是俺们的口粮田,国家都强调说不准在耕地上建房搞开发,乡政府也应该知道这事,我多次向乡里和县里反应,每次反应了停两天后又开工,据说是为了钱。不知谁给他们这么大的权利,据说见钱就批地。请郭省长救救我们老百姓,给我们保留点儿吃饭的耕地。

 


    
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417日给省长的留言收悉,正阳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正阳县闾河乡为落实驻马店市委、市政府、正阳县委、县政府关于加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乡实际情况,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开展的5000人新型农村社区住宅建设项目。闾河乡5000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是根据县文件要求选择乡镇所在地连片建设的原则,选择吕河村、席庄村为建设地点。两个村的基本情况:吕河村全村居民563户,1900口人,现住宅占地1200亩,目前急需审批宅基地90户;席庄村全村居民452户,1670口人,现住宅占地965亩,目前急需审批宅基地65户,两村合计1011户,3570口人,住宅用地2165亩。经过征求群众意见,运用“4+2”工作法,新型农村社区选址在吕河街,今年占地30亩,规划农宅60户。远期规划社区用地1300亩,安置1200户,与现有农户用地相比可节约土地865亩。选址工作确定后,闾河乡人民政府向正阳县人民政府上报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的请示。20111212日,经正阳县人民政府文件批复,该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由新型农村社区承建人自行与被占用田地户主协商流转,逐户签订了协议。符合中共驻马店市委驻发[2011]25号文件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允许先建后拆、先占后补,允许各乡镇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本乡范围内进行调整的文件要求。该项目属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市新农村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相符合。该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批复后,地税部门依法征收了当年占地30亩的耕地占用税440220元(每平方征收22元的标准)。除此之外,乡里未征收任何费用。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正阳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欢迎您对家乡十二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网逐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网络问政”的积极性和作用!

  【网民留言】
    
尊敬的河南省省长郭庚茂同志:你好,我是河南省新蔡县人,我于201011月份与我们当地的一个开发公司(新蔡县祥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只在售楼部看了他们的房屋沙盘,也没看清楚他们的资质,五证等,就购买了他们开发的祥泰*现代城里的一套住房,并在他们的一再催促下交了全款。合同约定,他们将在201241日交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违约条款等,但交房日期过去了,我在去看我购买的房子,至今未盖,问他们原因,他们说是政府的原因,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让我们想到那告就到那告去。并且说不只有你一家,还有几十户呢!人家都没有意见你着什么急呀。他们说他们在拍地时地块上有三根高压线从地块上空穿过,高压线不搬走,他们也盖不了,他们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现在别讲谁的责任,但我作为一个购房户,按合同办事并借钱已交清了购房全款,我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中的约定,他们公司已明显违约,交房扔无期。我现在已无处申诉,谁能保护我们购房户的权益。请郭庚茂省长明查,关心关心我们这些房奴的苦忠吧!!敬请期待你的回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423日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新蔡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新蔡县祥泰房地产公司,系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10年公开竞标竞得县城新区平安街东侧国有土地25500.14平方米,规划建设工程规模48591.3平方米、商品房457套,项目名称为祥泰.现代城,一期工程2010126日开工,二期工程2011121日开工。由于该项目区域内架设有一条高压输电线路,影响了工程进度,致使8栋楼不能如期竣工,近百套商品房不能如期交房。经调查,祥泰.现代城项目的用地、建设及商品房预售手续齐全合法,不存在违法问题。新蔡县住建、电业等相关部门对县城新区内的高压输电线路的迁移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牵头负责。但由于当前进入“三夏”麦收在即,高压线路迁移架线工程暂停,待麦收后将立即施工,预计20126月底结束。高压线路迁移后,祥泰房地产公司将加快施工进度,年底前把延期的8栋楼建成,力争早日交房。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新蔡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欢迎您对家乡十二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网逐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网络问政”的积极性和作用!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
    
您好:在你百忙中打扰您非常抱歉。我们是汝南县实验中学的债权人。汝南县实验中学是霍X一人投资的民办学校,有驻马店市教委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为凭。汝南县政府强行把霍X个人所有的学校恶意低价转卖他人,并把学校用地近100亩卖给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造成我们的血汗钱无法要回。恳请您救救我们!
    
汝南实验中学在建校的过程中先后拖欠我们各类款项近2000万元。霍X买的教学用地,盖的九栋27000多平方米的教学设施楼,修的围墙、操场,搞的绿化等等设施大部分是我们债权人的钱堆积起来的。在学校经营过程中,学校被迫停办。汝南县政府2009年成立了学校领导小组将该校收走。我们纷纷去找善后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欠款情况。张副书记明确告诉我们:你们赶快起诉,只要拿到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付款。后来,汝南县政府强行将该校二期建设用地的土地收走以8000多万元倒卖给开发商;将学校已经建成的设施以超低价(约1500多万元,实际价值5000多万元)承包给其他人,办成汝南县第二高级中学。2010年汝南县政府成立了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公告申报债权,我们如期按要求申报。至今已经2年多了,仍没有拿到一分钱。我们找霍森要钱,霍X说:土地被政府倒卖给开发商了,学校被政府赁给其他人使用了,赁校款也不给我,又成立了清算组取代我处理学校债权债务,你们又到清欠组申报了债务,不能再找我了。我自己也是被搞得倾家荡产了,不知道找谁要钱哩。
    
我们的钱有的是工程款,有的是农民工工资,有的是材料款,有的是省吃俭用积累的养老钱。现在汝南县政府把学校和部分土地卖了,所得款既不付给霍

 

X,又不还给我们这些债权人,是明显违法的。买校人也已经付款并使用二年多了。汝南县政府还长期占有卖校款,造成我们近百家普通家庭生活困顿,穷愁潦倒,无以为生。有的家庭子女被迫辍学,有的家庭夫妻离异,有的家庭老人因无钱看病含恨而死。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向您反映我们的灾难,叩头请求您救救我们!救救孩子!救救老人!督促汝南县政府把我们的血汗钱尽快偿还我们!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427日给省长的留言收悉,汝南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留言反映情况与事实有出入。原汝南县实验中学办学概况。第一,2005 10 日,黄某某代表平顶山煤炭工业总公司运销公司(乙方)同汝南县人民政府(甲方)签订了联合建设汝南县实验中学的办学合同。合同约定学校建成招生后,根据招生名额,县政府分三年为该校提供300 名教师的12年工资,黄某某代表平顶山煤炭工业总公司运销公司总投资1.2 亿元,并明确每年度的投资进度和具体的竣工时间。第二,双方合同签订后,汝南县政府认真履行了合同,而平顶山煤炭总公司运销公司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没有履行联合办学合同,构成严重违约,给汝南县人民政府造成重大损失。主要表现三个方面:1、无投资能力。黄某某所在的平顶山煤炭总公司运销公司在平顶山工商局湛河分局的注册资金290万元,无力在第一年度投资5000 万元,后续投资能力不足。2、私自转让合同。黄某某未经汝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在签订办学合同第二天,将与汝南县人民政府联合办学的协议转让给霍某。黄某某所在公司未进行任何投资,却在转让协议中约定获取一定报酬,与当初同汝南县人民政府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的宗旨相违背。3、没有全面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平顶山煤炭总公司运销公司第一年应投资5000万元,第二年应投资3000 万元,分四年投资1.2 亿元。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位,实验中学建设出现了严重困难。工程建设中由于农民工工资兑付不及时,在2008 年之前农民工多次上访,当时就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网上进行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反响,严重影响了汝南县人民政府的形象。汝南县人民政府为此每年多次派人深入学校做工作并依法督促实验中学进行整并及时清结债务。 第三,200920日,霍某等人无力办学,实验中学向汝南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一是请求终止办学,二是请求汝南县人民政府组织清产核资。2009 21 日,汝南县教体局根据实验中学的申请,书面请示驻马店市教育局。2009 28 日,驻马店市教育局作出批复,即驻教民〔200912 号文件,批复事项包括:1、汝南县实验中学终止,责令收回办学资格证,缴销学校印章,办理注销登记;2、对实验中学进行财产清算,明确授权汝南县教体局组织清算。与此同时,汝南县人民政府也成立工作组,对汝南县实验中学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为实验中学清算做准备。第四,2010 113 日,汝南县民政局注销了汝南县实验中学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登记。恰巧在此时间段,汝南实验中学的建筑商王某某、石某等人,向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汝南县实验中学,请求偿还工程款,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实验中学的建筑物。

 

2010 日汝南县人民政府注销汝国用〔2007〕第00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决定收回并利用汝南县实验中学占用的土地(该土地系汝南县人民政府无偿划拨,用于汝南县二高重组)。江苏泗阳投资人石某某成立汝南县第二高级中学泗阳筹备处,接受重组二高。根据驻市教育局〔200912 号批复第二条,对原汝南县实验中学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价,由汝南县二高筹备处预付1548万元,交汝南县财政账户作为接受二高重组的预付款。因当时汝南县实验中学未正式成立清算组,为防止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原实验中学的建筑物,泗阳筹备处委托县教体局支付了王某某等三位建筑商的工程款,三建筑商基于原实验中学建筑物的到期权,转让给泗阳筹备处,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汝南县实验中学的相关建筑物解除查封,汝南县二高筹备处接受二高重组后,对该教学设施进行整修,在20109月汝南县二高搬迁至新校区(原实验中学院)。目前,汝南县第二高级中学配套设施完善,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经查:第一,汝南县实验中学在办学初是有《办学许可证》,但200920日,霍某等人无力办学,实验中学向汝南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一是请求终止办学,二是请求汝南县人民政府组织清产核资。2009 21 日,汝南县教体局根据实验中学的申请,书面请示驻马店市教育局。2009 28 日,驻马店市教育局作出批复,即驻教民〔200912 号文件,批复事项包括:1、汝南县实验中学终止,责令收回办学资格证,缴销学校印章,办理注销登记。2、对实验中学进行财产清算,明确授权汝南县教体局组织清算。与此同时,汝南县人民政府也成立工作组,对汝南县实验中学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为实验中学清算做准备。第二,汝南县政府处置原实验中学是事出有因且时间紧迫。主要是2010年春季,汝南实验中学的建筑商王某某、石某等人,向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汝南县实验中学,请求偿还工程款,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了实验中学的建筑物。2010 日汝南县人民政府注销汝国用〔2007〕第00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决定收回并利用汝南县实验中学占用的土地(该土地系汝南县人民政府无偿划拨,用于汝南县二高重组)。江苏泗阳投资人石某某成立汝南县第二高级中学泗阳筹备处,接受重组二高。根据驻市教育局〔200912 号批复第二条,对原汝南县实验中学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价,由汝南县二高筹备处预付1548万元,交汝南县财政账户作为接受二高重组的预付款。因当时汝南县实验中学未正式成立清算组,为防止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原实验中学的建筑物,泗阳筹备处委托县教体局支付了王某某等三位建筑商的工程款,三建筑商基于原实验中学建筑物的到期权,转让给泗阳筹备处,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汝南县实验中学的相关建筑物解除查封。汝南县政府并没有强行把该校当时建设的设施恶意的以超低的价格转卖(或承包)他人。而是多次约见(谈)霍某并与有关部门会商,之后,又经双方认可的中介评估单位进行了资产评估。虽然在最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有漏评估的事项,但这些遗留问题已经和霍某互通有无,另行安排处理。第三,由于霍某的实力有限,加之吸纳的投资人众多,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和谐且闹矛盾,使学校在建设阶段和办学阶段不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致使办学不规范且管理混乱,直至发生了

 

20076月学生互殴致人死亡的案件,进而导致了该学校停办。而汝南县教体局只是按照当初《投资办学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为汝南县实验中学调派教职工且都得到了霍某及校方的认可,并没有违法安置管理人员,也与该校学生死亡事件没有直接关系。相反,在该校学生死亡事件发生后,汝南县委、政府、公安、教育等部门的有关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和处理此问题。第四,为充分维护汝南县实验中学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在汝南县人民政府的指导和要求下,2010 18日汝南县实验中学正式成立清算组,2010 21 日在驻马店市日报刊登“清算及债权申报公告”,经过债权登记汝南县实验中学外欠债务3000多万,清算组并对汝南县实验中学的财产进行核查登记,准备召开债权人会议,但是由于存在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又导致债权人会议不能如期召开。1、由于实验中学建校时的情况复杂,涉及的人员较多,遗留问题拖延时间长,又加之有些债权人想多得到一些回报,致使清算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所以从20109月成立清算组起,债权申报人多次到法院起诉清算组,目前,仍有两宗案件等待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2、对原实验中学的资产评估报告,霍某提出了漏评的事项(隐蔽工程),因当时霍某不积极配合,导致原汝南县实验中学资产评估的总价值至今没能最终确定下来。3、由于原实验中学清算组实际涉及的债权人多达50多户债权额度高达3000多万。在原实验中学资产总额、债权总量及债权分配方案最终出台之前,单独解决个别或部分债权毕竟损害其他更多债权人的利益,也会引起更多债权人的不安定的情绪,形成新纠纷。
  综上所述,既然原县实验中学清算组的工作一直在持续中,要彻底解决原实验中学问题必须权衡所有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仅考虑部分债权人利益,汝南县委责成县教体局密切关注原实验中学清算组的清算工作,督促指导并做好监督工作,以使清算工作更加顺利进行,解决处理好原汝南实验中学的一系列问题。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汝南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欢迎您对家乡十二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网逐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网络问政”的积极性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