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考核实行分值制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011-02-18 15:01:22 来源: 你好衡阳网 作者:通讯员 夏庆 刘吉力 记者 唐海强 编辑:肖志芳
2月18日讯 (通讯员 夏庆 刘吉力 记者 唐海强)2月17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为顺应2011年度全省人口计生工作考核方案的重大变化,今年我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部门的工作将改变过去以类别划分考核层次的做法,实行分值划分。市委、市政府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失职、工作不到位的基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省考核方案要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部门要建立人口计生综合治理信息实时通报制度。综合治理线在考核综合治理部门落实相应职责情况的基础上,将着重考核制度及政策兼容文件落实情况。今年的考核重心将向基层下移,加大对基层综合治理的考核权重。市州、县(市)区综合得分由党政领导线、基层工作线和综合治理线考核得分,按4:4:2合成。教育部门每年9月30日前,须向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一次在校学生名册;公安部门除按月将迁入户口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每月新登记上户人口名册通报给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外,还要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情况通报给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市级卫生部门须牵头查处5例以上“两非”典型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