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组认为,衡阳市认真落实国家保护耕地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保护机制,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三项指标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且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都高于国家下达指标;通过加强耕地保护,培肥地里,衡阳粮食生产连年增产;保护耕地责任制层层落实,制度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2010年末,我市耕地保有量为588.19万亩,高于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5.3万亩的目标。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全市因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6.43万亩,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措施增加耕地9.58万亩,耕地总面积净增3.15万亩。至2010年底,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8.8万亩,高于省政府下达我市保护面积不少于470.2万亩的目标;全市已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市高产田212.76万亩、中产田227.55万亩、低产田122.57万亩。
考核组指出,衡阳市是人口大市,人平耕地拥有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保发展与保耕地矛盾突出,市委、市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永久性农田的划补和建设;通过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段志刚代表市政府汇报,市政府顾问杨双华并参加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