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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重点整治十一类水上交通非法行为
2011-11-16 09:46:40 来源: 华声在线衡阳频道 作者:欧阳君亮   编辑:

   为确保衡阳市江河和水库水域的航运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11月11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道路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决定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水上交通、河道采砂、水上餐饮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将重点整治十一类非法行为,突出开展四项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构

近年来,该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三无”船舶参运,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赶集等难以根治到位;运输船舶超载、行人渡口非法渡运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市政府挂牌督办的水上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整治到位。

此次专项整治的任务和内容是:对该市水运、港口单位(企业、船主)和渡口、船舶等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经营作业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开展网络化地毯式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面治理消除。重点整治十一类非法违法行为: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非法参与运营及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船员证书、证件;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非法载客;行人渡口非法渡运汽车;客渡船超载超员航行和大风大水大雾航行;货运船舶超载航行;渡口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格;无船员适任证书驾船;非法修造船舶;航道内从事养殖种植以及其他破坏通航环境与秩序;依法应当审批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活动未经审批进行施工的行为;市政府挂牌督办的水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措施为:开展四项专项治理行动,即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专项整治、船舶修造市场专项整治、通航环境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构,即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农村中小学生乘船管理制度、健全县级海事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