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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估算中国地方债务缺口高达2万亿元
发布时间:2011-07-04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作者:  编辑:

  “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几乎导致地方政府债务翻番。截至2010年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仅有51.15%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其余49.85%均产生于2009年和2010年。

  2万亿缺口?

  央行6月1日发布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称,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万余家,贷款余额超过10万亿元。央行的数据高于银监会,是因将交通、教育等也纳入平台口径。而铁道部的贷款规模就超过万亿元。

  一位东部省份财政局官员告诉财新《新世纪》,此番审计署审计的是融资平台的政府性债务,而去年下半年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四部委清理的是融资平台债务,包括政府性债务和商业经营性债务,两次统计有一部分交叉。

  也就是说,融资平台债务中,偿还责任被认为不属于政府的部分,未纳入审计署的统计。

  令人感兴趣的是这块有多大?

  上述审计署官员接受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时说,审计结果是与被审计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征求了地方政府意见并得到认可,且有证据支撑的政府性债务。4.97万亿元融资平台债务,“是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和发改委四方认定的数”。

  对于融资平台贷款,银监会要求银行根据平台公司自身经营性现金流覆盖情况,分为全覆盖(100%及以上)、基本覆盖(70%-100%)、半覆盖(30%-70%)、无覆盖(30%以下)四类。

  这一分类是对银监会2010年中期清查结果的进一步细化。当时银监会将平台贷款分成三类,第一类能够依靠项目现金流偿还本息,也即全覆盖的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4%;第二类是第一还款来源不足,必须依靠第二还款来源覆盖本息的贷款,也即前述基本覆盖和半覆盖的部分有4万亿元左右,占比约50%;第三类贷款项目借款主体不合规,财政担保不合规,或本期偿还有严重风险,例如贷款挪用和贷款做资本金,占比约26%。

  去年下半年来融资平台贷款平稳增长,也没有其他因素导致资产状况突然变差或转好,因此,可按上述比例来推算。按照银监会的规定,全覆盖的贷款可以直接转成一般性公司贷款,挪出融资平台贷款的范畴。

  根据截至2010年6月的数据,当时银监会统计的7.6万亿贷款中,有约24%的部分是这类情况。如果按到2010年底的平台贷款数据推算,此类贷款的总额约在2.2万亿元。基本覆盖和半覆盖占到一半,总额在4.6万亿元左右。无覆盖的贷款约2.4万亿元。

  再对比审计署认定的4.97万亿元融资平台债务口径,其中有多少属于基本覆盖和半覆盖,又有多少属于无覆盖且有可能政府认为自己并不承担责任的呢?审计署未公布相关数据,但很明显,这个缺口最大可以达到2.4万亿元左右。若考虑4.97万亿中还包括融资平台发行的企业债,缺口约2万亿元。

  风险在哪里

  上述审计署官员认为,两个指标显示,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相对安全。

  从债务率看,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重为52%。从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看,负有偿还责任的6.7万亿元,再加上2010年末6.75万亿元的中央财政国债余额,合计占GDP的比重为33.8%,而欧盟成员国该指标的安全警戒线是60%。

  若考虑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债务率为70.45%,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为39.7%,两项指标也均处于安全范围内。

  而且,上述审计署官员认为,担保失败、真正需要政府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因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用途,不是用于弥补一般预算缺口,而是用于专门的项目,对应会形成资产,很多属于优良资产,“有资产作为后盾,偿债能力就明显提高”。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认同这种观点,认为很多融资平台公司有经营性资产,收入不错,如果真有偿债问题,变现也可以产生收入。

  截至2010年末,9.6万亿元债务资金已被支出,投向市政建设的最多,占比36.72%;其次为交通运输,占24.89%;土地收储居第三,占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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