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4月11日讯(黄亚辉 通讯员 张晓霞)因系统需升级维护,为此暂定推迟2017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一个月,由2017年4月1日-5月31日推迟至5月1日-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此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前来缴费,推迟缴费期间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
据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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