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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时建锋案368万元过路费凸显公路管理弊端
发布时间:2011-01-24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编辑:
 

本报记者 白 雪

  河南农民时军锋兄弟8个月内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获得死缓,又在媒体的追踪下爆出案中有案、峰回路转,被称为“天价过路费”事件。

  “天价过路费”是怎么收的?由河南省高速公路收费方出具的详单来看,收费高主要是因为该车超载:超载时平均每次应缴纳近3000元过路费,空驶时平均每次收费仅需196.3元。前者是后者的15倍多。

  368万元过路费引发了人们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种种质疑。事实上,在过去数年间,以“超重违法”为由,动辄收取十余倍过路费的现象屡见不鲜。可是重罚之下,超载依然屡禁不止。除了甘冒大险的河南农民,甚至有个四川司机愿意出资两万元,请“有关领导”跟车体验司机们“守法就赚不到钱,甚至亏损”的境遇。

  种种荒诞和看似不合逻辑的现实,根源在中国现有的公路建设和管理方式。剥开一起起高价过路费产生的个案原因,总有一个核心问题无法回避——公路作为一种公共设施,究竟应当如何建设、使用和管理?

  如果这个问题没有理清,高速公路收费还将深刻地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最新数据显示,中国高速公路收费占物流业总成本的1/3,而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8%左右,比发达国家要高一倍左右。

  “计重收费”是否合理

  按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每公里0.45元计算,368万元过路费看似“天价”。但看详单,该车几乎每趟都是超载通行,其费用是空载费用的15倍多,这是造成“天价”最直接的原因。

  其实从单笔金额看,这并不算极端。全国各地的高速公路上,车辆超重则“线性递增”的计重收费标准是普遍存在的。

  北京交通大学一位学者曾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实行此举是因为重车和轻车对路面损耗不同,虽不能准确计算出超重车辆对公路的损害,但按倍数计重收费,能更好地补偿路损。因此,计重收费维护了大部分用路者的公平。

  这里含糊了一个前提——国内的计重收费,首先是将车分成不同的车型和相应计重上限。通行时,如果不超上限,按车型收取相应费用;如果超过上限,则判定为违法,由此进入一个高倍收费的区间,开始“计重收费”。

  在陕西省一个收费站里,记者看见,收费员右侧有一排按钮和一张表格,每当货车经过称重,如果没有超过表格上的数字上限,就按下“车型收费”按钮,如果超过,收费员就按下“计重收费”按钮。岗亭一位收费人员表示,仅由其个人经手的单次过路费中,“1万多元、两万多元的,都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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