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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劳务站调处劳务纠纷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7-01-17   来源:华声在线衡阳站  作者:罗文 唐先平  编辑:黄亚辉

  ■罗文 唐先平

  每近年关,总会有一些社会矛盾交织,尤其是农民工讨薪等劳务纠纷案件凸显。人社部门尤其是基层劳务站工作人员会面临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情况问题也给基层工作提出了诸多思考。

  一、工作现状

  乡镇劳务站作为民生工作的第一联络方阵,对全县的新农保征缴、社保卡发行、全民参保登记等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乡镇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工业、企业增多,用工欠薪等相关问题也逐步增多,乡镇劳务站也相应地承担了一部分维权讨薪、调节纠纷等任务。目前,全县每年维权讨薪、调节纠纷在乡镇层面都有10余起,因为劳务站工作人员的努力,解决了一些问题,化解了一部分矛盾。

  二、工作中发现的困难

  1、少数劳务站人员认识不足。一是认为欠薪问题看起来是“大事”,与小人物无关,不想摊事;二是认为企业老板都有“后台”不想拆台;三是认为这些事不在份内,是份外事,不愿兼顾。

  2、部分工作人员刚性不够。一是基层劳务站人员少,感觉说话做事少份量、缺底气;二是接触这类事情少,突发情况不知道如何应对;

  3、岗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劳务纠纷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劳务站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与调处工作业务技能。当前,基层劳务站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低,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欠缺,方法技巧掌握不多。

  三、调处劳务纠纷的建议及对策

  1、首先要有接案的胆识和底气。这就要求自己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学习要透彻,如《劳动合同法》、刑法第276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对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就要承担“欠薪入罪”的严重法律后果等法律、法规的透彻理解和掌握。

  2、其次要掌握《调解协议书》书写的基本格式、内容和要求,才能出具高质量的调解协议文书。

  3、调处前做到先认真倾听当事人双方要调处的事由和意见,然后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单方面接触和交流,掌握双方能达成协议调解的底线,这一点很重要,它关系到调解能否成功,为下一步调解打基础。

  4、组织当事人双方面对面调处。先由当事人双方谈各自的意见和要求,从中预估当事人双方要达到的调处结果。此时调处方要当着当事人双方认真分析双方的问题并依理依法提出自己的明确观点和看法。逐步缩短当事人双方意见的差距。

  5、让当事人双方重新各自考虑调处方的观点和意见,使他们的想法尽量向调处方意见靠拢。

  6、调处方综合当事人双方意见,作出调解的最终结论,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出具调解协议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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