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最高法规定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建设透明法庭
发布时间:2017-02-23   来源:光明网  作者:孙满桃  编辑:张超

  光明网讯 (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22日修订印发《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修订后的《若干规定》,注重适应互联网时代对司法公开的多元化需求, 要求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设透明法庭,并借助诉讼服务平台为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开辟庭审公开新路径,同时注重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提升审判质效增添助力。

  据了解,《若干规定》全文共19条,系对2010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重新修订,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

  《若干规定》立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注重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应用于审判工作中,从庭审录音录像的硬件配置、录制、存储、管理、使用等方面,借助信息技术的强大优势,充分提升审判质效。

  同时,该《若干规定》将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引入庭审记录,赋予这一新技术成果的法律效力。同时,使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法庭笔录,实现庭审记录改革的重大突破,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

  《若干规定》的修改,适应了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体现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必将在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中发挥重要作用。


分享到微信

雁城新闻

名企风采

湖南新闻

综合新闻

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华声在线益阳频道 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华声在线株洲频道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华声在线湘潭频道 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华声杂志 科教新报 三湘都市报 长沙网 华声论坛 湖南在线 华声在线 湖南日报 华声在线湘西频道 华声在线怀化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