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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月房产价格秩序趋稳 网购举报再创新高
发布时间:2017-03-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编辑:华生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2017年2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继续发挥价格监管主渠道作用,平台受理量同比增长近两成。网络购物行业单月举报量达历史最高水平。房地产交易行业受群众关注较多。

2月21日,山东青岛,不少高校已经开学,新学期开始,位于山东青岛一高校校园内各大快递点业务量陡增,不少学生开学前后网购的物品陆续到达学校,快递点前取快递的同学排起长龙,快递堆成一个个小山,一个快递点排队的长龙甚至横跨了整条公路,场面壮观。skd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快递签收资料图 skd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2月份平台受理量增长较快,网购位居行业首位

  (一)平台受理量同比增长近两成。2017年2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57239件,与去年同期增长18.9%,与上月增长10.4%。其中:价格举报11981件,占22.1%,同比增长147.0%;价格投诉7331件,占12.5%,同比增长98.3%;价格咨询37884件,占65.4%,同比下降4.2%。

  (二)上海市位居平台受理量之首。2月平台受理量前十的省份依次为上海(6484件)、北京(5232件)、江苏(4391件)、广东(3887件)、湖北(3308件)、山东(3279件)、陕西(2743件)、湖南(2714件)、浙江(2661件)、河南(2350件)。自平台开通以来,上海市受理量首次位居首位,其中约4000件是网购行业类举报和投诉。

  (三)网络购物举报量再创历史新高。受假期结束和季节因素影响,商品零售、宾馆酒店、社会服务和资源价格类举报量有所下降,旅游、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行业举报量基本持平,2月底各类院校陆续开学,教育行业举报量增长近30%。数据显示,2月份网络购物行业举报量共计10969件,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比2015年2月增长27.9倍,比2016年2月增长11.7倍。其中,上海3994件,比2016年2月增长20.8倍;浙江1731件,比2016年2月增长17.1倍,广东1216件,比2016年2月增长17.0倍;而北京市网络购物行业举报量为831件,其相关举报件反映的主要是京东平台的问题,已连续三个月下降。

  (四)“天价小黄鱼”事件舆情得到有效控制。2月16日,深圳市一消费者在当地“1949华家里”餐厅用餐时,所点的两条野生小黄鱼被收取4628元。28日晚上,百度、新浪等门户网站开始在头条新闻位置报道“天价小黄鱼”事件。此事发生在 “3?15”前夕的敏感时段,我局立即要求深圳市价监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处置。3月2日,深圳市价监局召开紧急会议,对当事人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事实结案作出顶格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立即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旅游景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新开业餐饮企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由于深圳市价监局及时主动回应舆情,主动配合官方媒体进行专访,在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最新检查情况。自事件在网上披露开始,有关舆情总体得到了有效控制,群众反应较为理性,媒体也从正面肯定了当地监管部门的迅速行动和积极作为。目前,事件调查处理已基本结束。

  二、房地产行业价格秩序趋于平稳

  2017年2月,平台共受理房地产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1559件,连续三月呈下降趋势。举报量相比2016年11月的最高峰下降50%,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

  2016年以来,全国一二线城市房价呈普涨态势,北京、上海、厦门、南京、合肥等地更是领涨全国。不但新房热卖,二手房交易呈现量价齐升态势。同时,房产交易中发生的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也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2016年,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收到房地产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28674件,相比2015年增长了17.4%。

  (一)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市场价格秩序趋稳

  针对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各类价格问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行业市场秩序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建部于16年1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北京市、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等地也通过召开提醒告诫会、约谈相关企业、从严从重处罚价格违法行为等方式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

  (二)热点地区分布集中

  从全国情况看,房地产行业价格举报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厦门、武汉、合肥等房价上涨较快的一二线城市。

  (三)最受群众关注的三类问题

  分析显示,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上受到的房地产相关举报投诉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新房交易,如开发商未能明码标价,或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或采用定金、“团购费”等名目抵扣房款时存在价格纠纷等;二是房产中介交易,如中介机构推介的房源虚假或标示虚假价格,或对收取的中介费用不明码标价,违规收取代办代收费等;三是房屋租赁交易,如买卖双方存在违约时违约金的认定,或中介机构未能明码标价租赁佣金等。

  三、2017年3月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

  (一)加强电商平台监管力度。一年多来,网络购物行业价格举报量剧增,已经成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市场监管的重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务必加强重视,要做好价格公共服务与法律法规宣传,在重要时段事先做好提醒告诫工作;要加强系统内部上下联动,及时交流反馈,切实防范化解工作中面临的新挑战和新问题;要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加大对平台负有共同责任、连带责任的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二)做好殡葬行业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清明节到来之际,殡葬行业收费情况总会百姓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地方存在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殡葬用品和公墓价格虚高等问题,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殡葬服务行业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告诫殡葬服务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在营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强价格自律,抓好自查自纠,自觉杜绝各类乱收费行为。同时要加大殡葬服务价格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影响力,鼓励消费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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