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劣药械。并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三查”行动。即:查是否有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形,防止非药品冒充药品误导消费者贻误病情;查药店进货渠道管理情况,从进货源头把好安全关;查药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药销售记录和执业药师在岗、是否向顾客开具销售凭证等,督导从药单位规范经营。
同时,对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的行为,市药监局将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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