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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日起醉酒驾驶将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4-29   来源:你好衡阳网  作者:  编辑:叶畅
  五月一日起醉酒驾驶将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修正案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为进一步了解酒驾面临的处罚情况,记者特意采访了衡阳市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刘民健科长.

  醉驾入罪外还要被吊销驾驶证

  记者: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除了刑法规定的处罚,交警部门还有什么行政处罚没有?

  刘科长:为配合刑法修正案的实施,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于5月1日实施.为了与刑法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同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处罚标准大幅度提高

  记者:醉驾将入罪,那么未达到醉驾的酒驾处罚标准是否提高了?

  刘科长:对酒驾的处罚标准也大幅度提高了.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犯交通事故罪终生禁驾

  记者:酒后驾车或醉驾出了交通事故的,又将面临如何处罚?

  刘科长: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的交通事故未达到犯罪的,按酒后驾车或醉驾处理.

  记者:如果醉驾出了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司机是不是构成两种犯罪行为?

  刘科长:根据刑法修正案,有醉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按一种罪处罚.

  劝君少进一杯酒

  记者:交警部门对市民有什么提醒吗?

  刘科长:“醉驾入罪”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也是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将对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将会大大减少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3月20到4月20日,短短一个月内,衡阳交警就查获饮酒驾驶人员364名,醉酒驾驶人员13名。衡阳的酒后驾车形势相当严峻.在此我请广大市民少进一杯酒,开车更不要喝酒.5月1日起,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于砸掉了自己的饭碗。届时,全国的交警部门将掀起更严厉的查酒驾行动,加大酒驾查处力度,希望衡阳市民不要成为全国第一个醉酒坐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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