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各种举报和投诉事宜,下发了《南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的规定》,明确界定在职教师接受、介绍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在课堂外有偿补课、辅导、做作业或在家搭餐、寄宿等行为均属“家教家养”。对群众举报和明查暗访发现的“家教家养”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规定处理,收缴违规所得并予以清退,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原单位。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对“家教家养”的举报,并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家长中聘请了十名师德师风特邀监督员,强化“家教家养”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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