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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格祺伟团伙覆灭 涉嫌敲诈勒索33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3-10-22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记者 何淼玲 实习记者 于振宇  编辑: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10月21日讯(记者 何淼玲 实习记者 于振宇)记者今天从衡阳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最近成功破获了网络大V格祺伟等涉嫌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案,刑拘犯罪嫌疑人6名。该团伙涉嫌网络敲诈案件31起,涉案金额达330余万元,涉及全国13个省份。

  格祺伟,原名周波,男,汉族,198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湖南省祁东县人。2004年大学毕业后,20岁的格祺伟先后在四川多家网络媒体和报社实习或临时工作,学会了新闻写作和网络媒体运作,自称全媒体记者、自由撰稿人。2010年开始,格祺伟在腾讯、新浪等网站实名注册微博ID,通过发布如“云南巧家村李昌奎(赛家鑫)奸杀同村两人案”等有影响力的报道,快速积聚了网络名气,其腾讯粉丝超过55万,自称微博“意见领袖”。

  成为网络名人后,格祺伟便通过虚构、编造、夸大相关事实的手段,在互联网上不断发布涉及全国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名人的大量信息,并以曝光负面信息、发帖为要挟或以删帖为名向当事人索要钱财。2010年10月,格祺伟在网上发布针对祁东县建设局的一系列帖子,如“祁东建设局城管暴力执法,看点孕妇遭殴流产”等,并以“宣传费”为名向该局索要现金5万元。2012年11月,格祺伟在现代消费网上发布衡阳市药监局原局长龙某发公文卖书、非法敛财的报道,并以帮助龙某删除首发稿为名,索取8万元现金。2013年4月,格祺伟以曝光衡阳宝丰建筑有限公司违规低价买地为要挟,迫使该公司交了6万元的“广告费”,但据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从未见过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

  据办案民警介绍,格祺伟还涉嫌参与以张桓瑞为首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张桓瑞、李洪洋于2009年10月开始被现代消费导报社聘用,聘用期为3年。受聘期间,两人共同出资3万元注册成立了北京亿万豪鼎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多家网站频道广告代理。张、李二人先后纠集犯罪嫌疑人李晓伟、樊莉娟、张红如、格祺伟等人,打着现代消费导报官方网站的旗号到处索要财物。2012年11月28日,张桓瑞指使格祺伟在现代消费网上发表题为《杭州余杭区供电局违规建办公楼》的负面报道,并以派人做后续报道为要挟对该局施压,向余杭区电力局索要20万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格祺伟团伙内部有明确的分工和预谋,新闻部樊莉娟等人负责安排线人运用偷拍、录音等手段收集全国各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负面新闻信息,由格祺伟负责写稿并署名发布,再以在网上曝光为要挟或以帮助删除相关信息为名,向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有时以通过补充采访或后续报道进一步施压,迫使相关单位或个人交出所谓的“协调费”、“宣传费”。该团伙有明确的利益分配方式,出面谈判的人占5%,写稿的人占10%,除去该部分以及开支后,剩余部分由公司及得到线索的记者各占50%。

  今年8月26日,衡阳市公安局对格祺伟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27日,格祺伟在衡阳市祁东县洪桥镇其住所被抓获归案,民警在其住所查获一批名贵香烟、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手机、电脑、假记者证、名片以及开出敲诈既遂的27张收款发票底单(金额累计96.716万元)。专案组经全面审查,查明了格祺伟涉嫌敲诈勒索案件15起,寻衅滋事案件5起。9月11日,专案组在北京、河北衡水成功抓获了嫌疑人张桓瑞等5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全媒体记者”落网警示录

  ——湖南衡阳警方破获格祺伟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团伙案件透视

  新华社记者

  “抓得好,早该抓了!格祺伟这些年太嚣张了,什么事都敢炒,什么钱都敢捞,看谁有利可图就炒作谁,很多人对他敢怒不敢言,可以说就是一个恶霸。”近日,犯罪嫌疑人格祺伟等人被湖南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消息传开,当地干部群众纷纷打电话、发短信相告,连称大快人心。

  这起代号为“8·23”的专案告破,是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又一进展。目前,警方已掌握格祺伟及其团伙的犯罪线索200多条,初步查证案件36起,受害对象涉及10多个省份的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群众,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人们想知道,拥有70多万粉丝的网络大V格祺伟,是怎样将其网络影响力变为非法敛财工具的?为何能在数年内逐渐坐大、成为地方一霸?通过其供述和忏悔,又折射出网络管理尚存哪些漏洞?

  造谣传谣博名敛财

  逐渐发家坐大

  格祺伟,本名周波,1984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早年因对家庭和父母不满等原因,更名改姓为格祺伟,在腾讯、新浪等网站实名开设微博,粉丝合计超过70万。追溯他的“发家史”,可谓与现实黑社会性质组织十分相似。

  格祺伟2004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四川多家网络媒体和报社实习或临时工作;2009年,他回到湖南祁东,起初以自由撰稿人身份获取稿费为生活来源,自称全媒体记者,在媒体圈小有名气。2011年,格祺伟在其同伙张桓瑞(男,河北衡水人,时任现代消费导报社副社长,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授意下,打着现代消费导报网站“现代消费网”新闻中心副主任的头衔从事“采访报道”活动,并活跃于网络,通过参与炒作“云南巧家李昌奎杀人案”等一系列网络敏感热点事件,快速积聚名气,自封“网络意见领袖”。

  2010年,格祺伟通过湖南某报社驻衡阳记者站记者匡某(另案处理)得知,祁东县某矿两名群众意外死亡,于是假冒记者前去“采访”。为息事宁人,矿长请格祺伟和匡某吃饭,并答应以1万元“广告费”为条件,换取不予报道。事后,格祺伟分得其中2000元。

  初尝甜头的格祺伟发现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于是,他开始四处搜集当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名人的负面新闻信息,然后借此敲诈勒索。

  “先找到对方的电话,给他发条信息,说我是格祺伟,知道有一个关于他的什么事情,是什么法律赋予我的监督权力,再介绍一下我以前做过的一些在全国有影响的新闻,要是报道这个事,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最后留下我的联系方式,要他回复这个事情。”格祺伟供述说。

  专案组介绍,如果对方回复格祺伟,格便提出见面,称“有个广告任务要你支持一下”,开口动辄数万、数十万元。如果对方拒绝见面或不给任何好处,格就将事情写成帖文发到网上,肆意夸大、恶意炒作,引起网民关注,给当事人施压、逼其就范。

  2013年4月,格祺伟根据匡某提供的线索,在网上发布失实帖文《贫困县违规承包工程欠巨债 贱卖土地给开发商抵债》,称祁东县人民政府未经合法手续,将一块土地低价卖给衡阳某建筑公司。该帖迅速被各大网站转载,引起网民广泛关注。随后,格祺伟主动联系该建筑公司,自称湖南某报社驻衡阳记者站记者,网上帖文系其所发,要求对方出面协调处理。遭拒绝后,格继续发帖进行负面炒作,逼迫对方与自己见面。

  “他们公司总经理就给我打电话,一个是解释不是这回事,一个是问我在不在老家(祁东)。我要他支持一下,他说好咯,后来就答应搞个6万元宣传。我就把账号发给他,之后我得了4万元。”格祺伟供述。

  该公司负责人向警方证实,尽管明知是虚假报道,但迫于舆论压力,按照格的要求,以广告宣传费的名义向格和匡某支付6万元。但二人并未对该企业进行任何宣传。

  警方查明,格祺伟为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名气和影响力,制造传播衡阳市石鼓区政府请200余名黑社会人员强拆民居等谣言,挑动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传播长沙湘雅医院出动80余名保安对死者家属围殴、湖南衡东交警打人遭千人围堵掀翻警车等谣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身为大V为害一方

  干部群众谈“格”色变

  专案组介绍,2011年,格祺伟结识犯罪嫌疑人张桓瑞等人,一拍即合之下,组成敲诈勒索犯罪团伙。张桓瑞看中格祺伟“文笔好”“名气大”,能把负面新闻中的“炒点”放大吸引关注。此后,张桓瑞等人将从各地收集的负面新闻线索交给格祺伟,格“加工”成负面报道,再由张安排在网上发表,从而实施敲诈勒索。

  “从这时候开始,格祺伟‘能量’大了,胆子也大了,只要是负面信息就敢炒作,敲诈的金额越来越大。”办案民警介绍。

  2012年11月,根据线人爆料,格祺伟在张桓瑞安排下,在现代消费网发表《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局数亿建“调度楼”超现办公面积19倍》,新浪、网易等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引起网民广泛关注。之后,格祺伟等人到杭州余杭区对报道所涉单位“采访”,以核实网帖真实性为由施加压力,强调“这一次来杭州主要是做跟踪报道”;但同时又表示愿意充当斡旋人,暗示“虽然之前的报道已经造成了影响,但还有可操作的空间”。

  根据有关部门调查,该局所建办公楼经合法审批,且当时主体还未完工,并不存在帖中所称“配备标准客房、健身房,超现办公面积19倍”等情况,属于虚构捏造。但为消除社会影响、减轻舆论压力,该局被迫以“广告费”名义支付给张桓瑞等人20万元。张收到钱后,并没有给该局做任何广告宣传,而是与格祺伟等人瓜分。

  专案组介绍,格祺伟通过敲诈勒索非法牟取巨额财物,同时也给自己“攒”下更大名气,在当地的气焰越发嚣张跋扈,自认为“谁都要给我格祺伟面子,不然就搞一搞他。”

  2011年,某企业负责人李某慕名找到格祺伟,称与周某的公司在一块土地上存在经济纠纷,支付20万元请格等人炒作此事。格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故意歪曲事实、混淆是非,发布“国省代表之争”等多条微博,引起各大网站大量转载和传统媒体跟进报道。一些已购房的业主纷纷要求退房,不少合作企业质疑、暂停与周某公司合作。格祺伟还给周某打过多次电话,威胁继续负面炒作,问周某“你想不想风平浪静?”迫于各方面压力,按照格的要求,周某以“捐助款”名义向李某的企业支付120万元。

  “看到谁身上有利可图,格祺伟就去找谁的毛病。”格祺伟等人的所作所为引起公愤,许多党政机关、企业高管、社会名流以及百姓深受其害。据不完全统计,短短三四年时间里,祁东县大部分党政部门和知名企业、社会名人都被他敲诈过。

  格祺伟不仅盯着单位和企业“狮子大张口”,为了贪图小利,甚至连百姓也不放过。

  有的居民家因通风需要,自行给房屋加窗,或者因担心漏雨在楼顶加隔热层,这在祁东农村是常见现象。格祺伟知道后,说这是违建,要“报道出去”,当事居民只好低声下气请格吃饭。有的单位职工调动工作,格祺伟虚构当事人是某某领导的亲戚、走了“后门”,知道“这个人惹不起”的当事人赶紧送上高档烟酒,格祺伟才肯罢休。

  许多受害者证实,格祺伟当着多人的面也敢毫不避讳地索取、收受钱财;要求相关部门逢年过节到家里看望,强迫企业老板为其在宾馆、饭店消费付账;甚至威胁、“绑架”少数党政领导干部打招呼、批条子,意图插手商业项目和党政人事调整,谋求更大利益。

  自知得罪人太多的格祺伟,担心有人报复,出入经常带着五六个人做“保镖”。

  警方在抓获格祺伟时,在其住所起获一批用于作案的密拍密录设备、假记者证等物品,并缴获敲诈勒索既遂的一批名贵香烟以及收款票据27张计96万余元。

  折射网络管理漏洞

  依法治网方能发挥正能量

  “我没有约束好自己,没有负责地去调查核实,只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和影响力,让别人都知道我格祺伟这个人,都要给我面子。”格祺伟承认,“当知名度提升后,我内心的欲望也开始膨胀,走了歪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格祺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当事人造成很深的伤害。“交警打人事件”谣言事件中,格祺伟将此炒作成为网络热点,仅在人民网就有107万多次点击。各级领导要求彻查此事、严肃处理,省、市、县三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详细调查后得出当事交警正当执法、并无过错的结论。

  然而,舆论压力之下,为尽快平息事态、消除负面影响,当地党委政府不得不对当事交警作出撤职等处分决定,让当事交警蒙受不白之冤、承受双重伤害,也留下心理阴影,进而导致一段时间内当地交警队伍士气低沉,多数交警不愿也不敢依法查纠交通违法,严重影响正常工作。

  一位受害者在采访时强烈要求记者出示记者证,拿着记者证看了又看、确定无误后一再说,“格祺伟对我伤害太深,我再也不相信任何记者了……”

  “有时候我都怀疑网络是否有真相,网络舆论竟然会被格祺伟这样的少数人所左右。”受害人周某说,他去广东洽谈生意,合作企业在网上搜索他所在企业的名字,搜出来大量的不实负面新闻,“谁还愿意跟我做生意?我怎么跟别人去解释?又怎么能解释得清楚?有时候,一个谣言就足以毁掉一个成长多年的企业品牌。”

  格祺伟的所作所为还影响到了当地招商引资。某企业总经理邓某说,格祺伟发的一些帖文“对当地形象破坏得太厉害,不少投资者上网一看祁东这么多负面新闻,误以为当地社会环境这么差,很多人都不来了。”

  人们不禁要问,格祺伟为什么能在衡阳当地坐大成势,成为许多干部群众所称的“网络恶霸”、祸害一方?

  衡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周学农认为:“格祺伟等人之所以连连得手,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利用了当前网络管理中的漏洞,发现自己发布了不实信息也没人管,胆子越来越大;二是充分利用了人们息事宁人的心理,气焰越来越嚣张;三是利用了‘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法律上的模糊地带,大发其财。”

  受害人周某的话代表了不少人的心态。他说,当时掏钱解决问题,主要是出于两种心理:一是网上负面舆情出来以后疲于应付,时间精力都耗不起,只能花钱消灾;二是广大网友没有渠道,也不会花时间精力辨别真伪,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有些网民不问真相就跟着起哄,实际上是在为炒作推波助澜,一旦形成某种印象或观点就很难扭转。

  “我在网上发正面报道没人理我,报道负面新闻,反而立马就会与我联系。”格祺伟供述,自己在当地的名气起来以后,有人怕他,也有一些人主动过来“讨好”他,个别企业老板多次送上现金、烟酒,个别党政干部把他当成“座上宾”,无形中让他觉得自己“能量大”、是“社会名流”。

  如今,曾经的“社会名流”已身陷囹圄。在看守所内反思多日后,格祺伟痛哭流涕、深刻悔过——

  “直到双手戴上手铐,感受到沉重,才明白自己要为曾经无所顾忌的‘自由’承受现在的后果,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曾经的一些新闻报道让我有了知名度、关注度,也成为拥有数十万粉丝听众的所谓微博大V、意见领袖,然而我却没能更好地把握自己,去传播发布更多的正能量,而是仅凭一些并不严谨的信息来源,在未做更为细致的调查后就肆意传播发布,给社会及舆论都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如果说网络是一个自由交流的平台,那么我们该按照什么‘游戏规则’行动?这个游戏规则就是法律法规……我希望通过自己的以身试法,唤醒更多的人对网络秩序的尊重,来告知更多的网友正确合法地使用互联网,正确利用这个平台多发挥正能量。”

  一些办案民警表示,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出台有关司法解释,既是为网络言行划定了明晰的法律边界,更是向网络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亮出利剑,公安机关能够更有力地依法整治网络乱象、惩处不法分子。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受到类似侵害,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广大网民也应加强自律,理性参与网络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公共环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华社长沙10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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