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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
发布时间:2012-03-07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预算报告也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各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自去年初在上海、重庆两大直辖市启动。历经一年之后,房产税“实施效果逐渐显现”。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在调研后表示:“重庆和上海试点运行很好,对促进当地合理有效的使用土地,完善地方税体系意义重大。”

  “目前的房价是不够合理,但是光靠行政手段来调控也不是长久之计。”全国人大代表、十堰市委书记陈天会说,“我个人认为,开征房产税只是时间问题。”

  然而,开征房产税除实施标准、细则等尚存争议外,个人住房信息不透明、不联网也是目前制约中国房产税全面推开的障碍之一。刘克崮指出,支撑房地产税改革的重要前提是“公开透明的社会信息”。他认为,目前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收入诚信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等房产税的征收基础欠缺,缺乏全国或是地方省市一级的住房信息系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城镇住房信息系统”将成为房产税推开扫去障碍的第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证实,今年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实现全国联网,各地争取2013年实现全市、全省联网。同时,北京、武汉、上海等城市已相继修改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提高“非普通住宅”门槛,使更多普通住房享受到契税优惠。

  “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有助于房产税的推开,而且将推进所有税制改革。”刘克崮表示。他还建议,未来应建立一个覆盖家庭成员、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信息的数据库,直接归国务院管理,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和互通,为财税改革和提高政府效率奠定基础。

  除尽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外,加征房产税会否增加普通民众税负压力也是开征房产税争议的主要焦点之一。

  刘克崮强调,征收房产税是为配合房地产调控,而非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不能把调房价寄希望于房产税,而应该看到房产税所带来的财税机制改革。

  “不能将房产税定位到‘抓钱’上,那样只会加重公众‘税收焦虑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房产税首先应定位在个人住房调节税,房产越多,税越高。

  “即便今后房产税全面开征,也不是向每一个人征收,应对满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产做出充分的扣除。”刘克崮建议。(吴雨 齐中熙 林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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