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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林改 促进林农增收
发布时间:2010-12-15   来源:  作者:  编辑:

——祁东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祁东县辖23个乡镇,876个村,9277个村民小组,土地面积280万亩,有林地面积120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16.12万亩;森林覆盖率37.12%。2009年3月以来,祁东县将林改工作作为 “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林改任务完成得又快又好。共完成林权登记数据输机面积116.12万亩,占总任务的100%;完成发证面积115.6万亩,占总任务的99.6%;分山到户率达86%;调处林权纠纷386起,调处率100%,成功率达92%;档案资料收集完整。

政策宣传到户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多方利益调整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强大的组织领导作政治保证,更需要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县里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曾祥月担任林改领导小组顾问,县长雷高飞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村也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各村民小组选举产生了3-5人组成的林改理事会。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开展林改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林农对林改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县、乡开办多次林改政策培训班,宣讲林改政策;分管林业的副县长在县电视台发表了电视讲话;县林改办整理《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资料,编印成“致农民朋友公开信”,印发到农户;县、乡林改办及时编印林改简报;县电视台对林改工作及时跟踪报道;乡镇、村组创办了墙报、板报。林改期间,共刷写粘贴标语1200多条,印发公开信6万余张,编发林改简报35期,会议宣传1100余次,在林业网站刊载报道林改信息22条。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对林改政策有了充分认识,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

民意遵循到户

在林改工作中,让群众做个明白人、做个决策人、做个当家人、做个有心人、做个受益人,是祁东县坚持政策、遵循民意、全面有序地推进林改工作的主心骨。在工作实施中,始终坚持以林农为改革主体,广泛发动群众,始终依靠群众,放手让群众自己在坚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施林权改革。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林改实施意见》,县林改办印发了《林改工作方案》,编制了《林改操作流程图》。各乡镇、村组严格按照流程操作林改;依次开好林改政策传达动员会、林改小组及村民理事会选举会、调查现状通报会、林改方案讨论会、勘界确权认定会等“五个会议”;坚持做到“三榜公示”,即林地调查现状公示、林地划分到户情况公示、林权登记公示;切实做到“两个2/3”,即村民小组会议决定林改重大事项必须有2/3以上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才能通过,从而切实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现场勘界到户

县林业局组织开办了多次林改勘界技术培训班,培训技术人员150余人次。县林改办统一和完善了相关表册及规程,制作发放了《祁东县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参考样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参与样本》及林地承包、流转、分股合同样本和民主决策表决票式样、林改检查验收办法、林改问题解答等。林改人员严把现场核实关,林权所有者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才能勘界,并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四至清晰无误。明晰产权方面,依据林改政策规定,在充分遵循民意的基础上,按照权益平等原则,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均山、均股、均利等方式落实了产权。所有集体山林做到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林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签订完善。

纠纷调处到户

县、乡两级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组积极开展调纠工作,林业、司法、民政等部门加强联动,想方设法化解各类林权纠纷,确保勘界工作顺利推进。建立了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狠抓跟踪问效,对乡、村、组、户存在的的林权纠纷及时调处,纠纷调处以协调解决为主,力争当地化解,努力做到组内纠纷不出村,村内纠纷不出镇,镇内纠纷不出县,极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一些好的纠纷调处经验和做法,以简报方式编发宣传,提供典型借鉴。全县调处的386起林权纠纷,没有一起因不服调解而上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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