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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被追究
发布时间:2010-12-29   来源:你好衡阳网  作者:  编辑:

  12月27日,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8日,衡南县委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免去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县教育局局长王励、松江镇分管交通工作的主任科员阳世新的职务,同时责成县教育局党委、县交通局党委、县交警大队党组分别免去松江镇中心学校校长陈少华、因果小学校长陈新、车江中心交管站副站长罗胜利、县交警大队车江中队中队长周频等人的职务。
  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责任编辑: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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