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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味精有七大禁忌 使用不当会产生不良后果
发布时间:2011-01-04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编辑:

  味精的主要作用是增加食品的鲜味,我们中国人的菜里用得最多,也可用于汤和调味汁。味精对于改变人体细胞的营养状况,治疗神经衰弱等都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然而,若使用不当也会产生不良后果,使味精失去调味意义,或对人体健康产生副作用。为此,请您在使用味精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忌:高温使用

  烹调菜肴时,如果在菜肴温度很高的时投入味精就会发生化学变化,使味精变成焦谷氨酸钠。这样,非但不能起到调味作用,反而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对人体健康不利。科学实验证明,在70℃-90℃的温度下,味精的溶解度最好。

  所以,味精投放的最佳时机是在菜肴将要出锅的时候。若菜肴需勾芡的话,味精投放应在勾芡之前。根据高温不应放味精这个道理可以得知,您在上浆挂糊时也不必加味精。

  二忌:低温使用

  温度低时味精不易溶解。如果您想吃拌菜需要放味精提鲜时,可以把味精用温开水化开,晾凉后浇在凉菜上。

  三忌:用于碱性食物

  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起化学变化,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所以烹制碱性食物时,不要放味精。如鱿鱼是用碱发制的,就不能加味精。

  四忌:用于酸性食物

  味精在酸性菜肴中不易溶解,酸度越高越不易溶解,效果也越差。

  五忌:用于甜口菜肴

  凡是甜口菜肴如“冰糖莲子”、“番茄虾仁”都不应加味精。甜菜放味精非常难吃,既破坏了鲜味又破坏了甜味。

  六忌:投放过量

  过量的味精会产生一种似咸非咸、似涩非涩的怪味,使用味精并非多多益善。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

  七忌:用于炒黄菜

  炒黄菜即炒鸡蛋。鸡蛋本身含有许多谷氨酸,炒鸡蛋时一般都要放一些盐,而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经加热后,谷氨酸与氯化钠这两种物质会产生新的物质——谷氨酸钠,即味精的主要成分,使鸡蛋呈现很纯正的鲜味。炒鸡蛋加味精如同画蛇添足,加多了反而不美。

  味精小知识

  味精的化学名称叫谷氨酸钠。它吸湿性强,易溶于水,说是溶于3000倍的水中,也仍能显出鲜味。味精还是一种很好的营养品,主要成分是由蛋白质分解出来的氨基酸,能被人体直接吸收。但是,谷氨酸钠在120℃以上会发生化学变化,有轻微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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