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制造现场热销假象
调查:在销售现场,开发商总是在销售兴旺的气氛,经常会在售楼中心的房源公示栏上打出“售完”的字样,或者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标识出大面积的已售单元,让购房者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套房屋。
销售人员也会采取很多方法来制造热销气氛,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一冲动,就签了合同,交了钱。
律师提醒: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梁刚律师提示,楼盘房源的信息可以在国土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同时,开发商在现场提供的销售消息应当真实准确。
如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购房者做出与其真实意愿相背的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来申请撤消该行为,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在销售现场应保持清醒,谨慎抉择。
6、样板房被悄悄放大
调查:一些开发商为了使空间看上去更加通透、视觉舒适,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墙体,做成开放型厨房或透明式卫生间,这对于实际居住来说都是不实用的。
一些开发商为了让样板间看上去更宽敞,会将样板间做得比实际房间面积大一些。而购房者不可能看样板间时找开发商要建筑图纸,并拿尺自己丈量。
案例:张女士说到她最近买的一套房时,“样板间装修做得细致极了,可交房时一看自己买的房子就没那么好,很多材料都是劣质的,地砖有裂的不说,卧室地板颜色也不匀,卫生间台盆和厨房橱柜接缝里的腻子膏抹得里出外进,装修费花得真不值。”
律师提醒:现在售楼样板房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设置在售楼部附近的样板房区,而另一种则设置在楼盘的现场。设在楼盘现场的样板房失真的可能性较小一些,而设在售楼部附近样板房区的就有“放大房”的可能性存在。
同时,应该对自己看中的“意向房”进行实地考察,仔细查看一下自己有心购买的意向房。由于没有经过粉饰,墙体、梁、柱的裂缝在这个时候都很容易被发现,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观察门窗的质量问题。
在查看过程中,消费者还应该重点看有无渗水对于买顶层住宅和最低层住宅的业主,最好是下雨天去考察,对渗水问题和排水不畅的问题,可以及早发现。
7、包装虚幻核心卖点
调查:90%以上购房者对楼盘的第一印象来自售楼广告。开发商通过全方位包装楼盘核心卖点信息,如“奢华生活”、“品质人生”、“尊贵选择”等等。
案例:陈先生被宝安区某楼盘一则短信广告打动,广告称,该楼盘为成熟社区,拥有皇家园林、豪华会所、幼儿园、学校、商店、邮局、健身中心、多功能游泳池等,小区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尽管该楼盘价格比周边楼盘高出不少,但陈先生羡于其完美的居家环境,还是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今年收楼时,陈先生发现该小区除了幼儿园、商店、邮局之外,其他配套设施都没有,广告中的“皇家园林”也仅是普通绿化……
律师提醒: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梁刚律师说,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情况下为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在规划范围内的具体明确地说明和允诺并且对合同的订立以及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才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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