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醒:具备哪些条件时才能交房?业主在收房时,通常要看“两书一证”是否齐全。“两书一证”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律师吴永洪表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房子与合同相去甚远
典型案例:因为行动不便,伤残人士王淑玲在置业时把“带落地窗”作为购房首选。2010年10月她和老伴买了一套带落地窗的期房,可在去年年底交房时,老两口却发现,开发商在合同中标注的落地窗不翼而飞了。
购房提醒:律师陈利辉表示,如果房子与合同或图纸不符,开发商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因为房屋销售公司的原因造成纠纷,开发商应单独追究销售公司的责任,因此,业主如果发现房子与合同或图纸不符,应该直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花钱买了“空中楼阁”
典型案例:河北衡水中华大街与大庆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某楼盘早在2006、2007年开始销售预购房,承诺业主2008年底完工,但是开发商用各种理由搪塞着业主,至今楼房没有建成。购房业主苦等多年难以交房,却被告知楼房涨价。同样,河北承德一小区的业主也曾经承受了苦熬5年租房度日的境况。
购房提醒: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购房者可持相关收据举报。他说,遭遇此种情况购房者可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件向房地产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房管局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查处。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在购房之前先要多方打听一下开发商的“口碑”。对于信誉度太差的开发商的项目,还是谨慎购买,以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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