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27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去年7月,家住闸北区少年村的王先生,急匆匆地向警方报案。
原来,王先生想买便宜房,经朋友介绍后现场看房,然后付出定金并签好房屋转让合同。不料2年后他“买”的房子竣工,王先生才发现他花14万元预定的一套“农村动迁房”,不仅房子是假的,连卖房子的人都逃走了。
一见便宜房就动心
当即付定金约看房
王先生报警称,2009年5月,在跟一个姓许的朋友聊天时,他听说嘉定区封浜镇那里有农村动迁房。因为儿子要结婚,王先生急于购买一套价格便宜的房子,所以当许某提出有人愿意以折扣价,把亲属分得的动迁房卖一套给他时,他当即答应。
许某随后向王先生引荐了想卖房的陈某,陈某自称他和哥哥在封浜镇红光村的这次动迁中,一共分配到5套住房,愿意以每平方米5900元的低价,出让其中一套94平方米的房子,总价56万元就能买下。
王先生先付了4万元定金给对方。为了确认消息属实,他特意到嘉定封浜镇去打探了一下,知道那里的正常房价在每平方米7000元左右。可他还是不放心,坚持要陈某领着去看看正在建造中的动迁房。
一直关注施工进度
2年后终发现没房
在之后的“看房”之行中,陈某把王先生带到了红光村一处正在兴建的小区,领着他看了一套尚未封顶楼房的201室,并说卖给他的房子,就是房型一样的401室。王先生看后觉得挺满意,于是返回市区,又给了陈某10万元,换回了一张“房屋转让合同”和已付款的收条。
接下来的日子里,王先生陪着家人经常去看房子的建造进度。当年8月,陈某还告诉他,房屋竣工后办完转让手续就能装修了。
转眼到了去年6月,红光村的那栋楼房终于竣工,王先生于是到村里询问入住事宜。结果他被告知,那栋房子里根本没有他的名字。王先生急忙拨打陈某的电话,发现对方已经停机,于是急忙向警方报案。
经追查,陈某很快被警方抓获。50多岁的他承认,自己因为做茶叶生意亏了钱,所以当朋友向他咨询购买便宜农村房时,虚构了自己拥有动迁房的事实,以低价诱骗受害人支付高额定金。
前天上午,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某因触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入狱1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