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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步骤
发布时间:2012-08-17   来源:长春日报  作者:  编辑:

  职工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总共分九步:

  第一步:贷款需求备案。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分中心办理。

  第二步:交易房屋评估、确认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

  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三步:贷款担保方式的选择。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和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第四步: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第五步: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第六步:审核、审批。

  第七步: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步: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手续办理完毕且具备放款条件后,由中心向受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九步:还款。

  ●在外五县(市)区购买二手房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中心决定今年与建行合作在双阳区开展二手房贷款业务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其它县(市)推开。因此,具备贷款资格的职工在双阳区购买二手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二手房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售房人对交易房屋依法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交易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所购住房的房龄不能超过29年;售房人交易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或其他产权所有权人和共有人,同意其转让;售房人、借款人须签订统一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借款人须是从其所在单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到申请借款之日,已连续12个月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符合中心要求的贷款担保(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贷款金额、期限符合中心规定。

  ●职工如何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备案?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还须申请报件时最后确认)、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如何确定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及期限?

  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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