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到一半,152万元中的100万元已经付出,可是却突然被告知,由于房东欠钱,这套房子被法院保全不能交易,买家孙女士(化名)说,出了这个事情,全家人几乎精神都要崩溃了,女儿的婚事也因此耽搁到了现在。而从2010年底买房至今,事情不仅没有往好的方向发展,反而越来越糟。
高高兴兴付了百万买婚房
过户时才知房子被法院保全
为了给女儿准备婚房,2010年底,孙女士在三墩铭雅苑看中了一套房子。“我们夫妻两个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攒点钱买房真当是不容易,当时房价还在上涨,二手房我看了有木佬佬,一直没有合适的,就这一套,我感觉特别好,房东(王先生)是衢州江山人,女儿在杭州读书,偶尔来住住的。”孙女士说,这套房子在3楼,西边套,112平方米,总价152万元,户型什么的都比较方正,所以半小时就下单了。
很快,在2010年12月12日,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签完合同以后,房东王先生的老婆毛女士跟我说,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王先生的名字,但实际上他们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好的,这套房子卖了之后的钱归她。”孙女士回忆,当时毛女士说,她前夫外面欠了很多钱,吃不消帮他再还债了,所以才离的婚。“我想想这是他们夫妻俩的事情,反正三证我也看到了,而且特意又签了份补充协议。”
随后,孙女士将房款分两次,100万元和52万元打到了中介华邦地产的账户里。根据合同约定,2010年12月14日,中介将其中的100万元支付给了房东。“我们买房子真是太诚心了,银行贷款都不贷的,全款啊!”孙女士边说边不住的摇头,很心痛很心痛的样子。
2010年年底,在中介的带领下,买卖双方到了余杭区瓶窑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当时工作人员说,要15个工作日才能办好,于是我们就回去等消息了。”孙女士说,还没过几天,也就是2011年1月11日,中介通知她,房子被江山人民法院资产保全了,交易不能进行。
“我气得要命,简直感觉是五雷轰顶。”孙女士说,她连契税2.28万元都已经交了,契证和发票都有,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原房东玩失踪半年
手捏补偿协议,法官却已上门
眼看着房子不能交易,于是孙女士一个电话打给房东和他的前妻毛女士,想让对方还钱。“姓王的当时说,的确是欠了别人的钱。他前妻说,100万中的一部分已经还了银行贷款,剩下的没多少了。”孙女士气愤地说,中介当时也觉得束手无策。
“那段时间简直像疯了一样,感觉整个人都变态了。”孙女士很激动,“不停打电话给房东,我和老公后来还专门跑到江山去,可是他们就是不出来见我们。”孙女士说,他们甚至想去找房东女儿的麻烦,可最后还是忍住了。
好话歹话说尽,2011年6月,房东王先生和前妻毛女士出现了。“我们约着一起到中介门店,又签了一份补偿协议。”
在这份补偿协议中,记者看到,孙女士要求拥有铭雅苑这套房子的使用权;要求退还仍在中介账户中的52万元;待王先生处理好法院相关事宜之后,再将剩余款项打给对方;如果2012年7月1日前没有将问题解决完毕,王先生需要退还100万元,并且支付违约金30万元。
就这样,孙女士一家拿到了这52万,并搬进了这套房子,“今年元旦我就打电话给房东他们了,催他们办理这件事,可是没有一个人接电话的。”直到今年7月份,余杭人民法院的法官上门了。“当时法官说,是江山人民法院委托他们来处理这套房子,问我为什么住在这套房子里。”
这一下,孙女士彻底慌了,说是说现在房子归自己住,可是毕竟100万的真金白银拿了出去,而过户手续却没完成,三证中还有两个证上写的是人家的名字,这拖下去可真不是办法。
原房东再也“联系不上”
债务未清,过户仍悬空中
记者也尝试跟房东王先生以及他的前妻毛女士进行联系,不过一个电话停机,一个就是不接电话。
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输入王先生的身份证后,一共跳出了4个被执行的案子,被执行标的一共有965830元,其中已结的有603530元,还有362300元还在执行中。
合同签完办过户才发现房子被法院查封,这个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多不多?杭州一家知名中介公司的资深经纪人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如果房子被法院资产保全了,是不能进行网签合同备案的,“看这个情况,应该是签合同时还没有被法院保全,直到办三证时才被法院保全,里面有个时间差。”
那么为什么被法院保全的房子,还能办出契证呢?余杭瓶窑房管所相关负责人说,地税的系统里是查不到法院查封的相关情况的,所以才出现孙女士手上有契证的情况。
“契税是不具有物权属性的,只能说明你交过税了,而房屋和土地都还没有过户。现在应该及时起诉原房东,因为债权关系是平等的,如果这个房子被拍卖了,孙女士不会因为有契证而享有优先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朱洪鹤律师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余杭区瓶窑房管所和中介没有什么责任,“办证机关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发现这个问题,而付款方式也是根据合同约定来的。”
“目前要搞清楚,原房东到底欠了多少钱,又是欠谁的,如果只是上面提到的36万多元,那么可以跟对方协商能否将房子解封,然后从剩余房款中的52万元中拿出这部分钱,付给对方,再去办理过户手续。”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建议,如果前面的路子行不通,应该立刻上法院起诉原房东。
“出了事情到现在,我自己的父母还有我公公婆婆都不敢告诉他们,就怕他们担心身体不好。更让我难受的是,现在房子不敢装修,又觉得晦气,我女儿的婚事也耽误了。”孙女士很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