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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缺乏透明度 买商品房怎成“瞎子摸象”
发布时间:2012-09-13   来源:滨海时报  作者:  编辑:

  国家明令要求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一次性公开销售房源,以防止价格欺诈、哄抬房价。然而,记者近期走访沈阳部分热销楼盘发现,开发商大多未执行明码标价政策。

  明码标价难以落实

  记者走访了沈阳10多家新建商品房销售中心,无一家在销售大厅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

  根据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但在浦江瑞宝国际的售楼中心,记者提出要看价目表,置业顾问拿出了一张简单的表格,如果售楼员不解释,根本看不懂。一名置业顾问说,价格虽然是一房一价,但并不公开。顾客想看什么具体房源,由置业顾问去看价格,然后告诉顾客。记者随便问了一个,置业顾问向总台大声吆喝询问,总台经查询才告诉记者。

  房源数量成“谜”

  据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者要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然而,一些开发商对此也未执行。

  30多层的保利[简介 最新动态]达江湾城以23层为界,先售23层以下,后售23层以上,其工作人员说这是销售策略问题。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的楼盘明明已经全部拿到了预售许可,但却先只卖一部分。这样做其实是在人为制造房源紧张,形成“供不应求”的假象。内部人员会在本子上对想要留下的房子谎称已售,并做不同的标记。

  没有实施明码标价和一次性公布房源,为楼盘涨价营造了更多活动空间。华润奉天九里的一名置业顾问告诉记者,开盘以来该项目已经涨价3次,平均每次每平方米涨300元左右。涨价与否由开发商自己决定,可以一天一个价,不用上报审批。对于开发商如此销售的行为,沈阳市民吴先生说,买房子就像在黑箱子里摸东西,人家说多少钱、剩什么,就是什么。

  物价监管形同虚设

  沈阳市物价局局长张日新告诉记者,物价部门查处商品房明码标价问题的执法能力有限。去年查处的一家房地产公司,按照每套住房罚款5000元标准,总计罚金才3万元,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要保障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公开曝光一批违规项目,让群众参与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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