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陆先生所购买的某楼盘近日交房,然而出现的情况却是开发商不展示任何证件就要求收房人先缴清所有费用,之后再等通知。
当记者楼盘时,发现情况的确属实,不少业主围在交房现场要求开发商给一个统一的说法。僵持了将近1小时后,交房的工作人员才告知业主,不是不给展示,其实手续已经办完,只不过证件没有拿到项目上,等所有证件统一后,会第一时间展示给收房者;现在为了大家方便,请先缴清费用后直接去验房。随后,记者还想再问一些情况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很忙,没时间作答。
律师说法——
开发商在交房之前必须取得一系列的许可证,即必须有最基本的五类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后在交房时,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这三样证件业主也是必须查验的,特别是房屋面积实测表这一项,如果业主事先没有查看,一旦接到钥匙,之后再出现面积方面的争议就晚了,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以收房时未提异议,视同购房人事实接房放弃对面积争议的权利。
最后,如果购买的是精装房,更需要详细核对所有装修项目与之前签订的装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是否一致,以免日后出现问题无门投诉。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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