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业主代表、律师和开发商代表天骄半岛副总经理杨中亮,先后在2月28日和3月8日见面协商。业主们告诉记者,再次协商时,开发商拿出两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2011年12月26日和2011年12月30日,“表示已在去年通过了验收,所以不存在违约问题,拒绝按合同(规定)的按日按万分之五赔”。
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他于2月6日下午曾与部分业主到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单位江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二楼咨询,“得知半岛华庭(天骄半岛二期)尚未办理验收”。因此,他还是拒绝接受开发商提出的免交3年物业管理费、装修期间的电梯维护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的赔偿方案。
天骄半岛二期迟交楼,业主们叫苦不已。据了解,部分业主为了能够在结婚后顺利入住,“没办法只能收楼”。有些业主则选择将婚期延迟。部分业主表示,房子不能按时交付,影响他们入住,增加了租房开销,房子又要月供,经济压力增加了。
业主曾先生表示,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省示范文本,其中第八条规定,开发商交付业主的商品房,必须具备“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条件。而业主何小姐认为,即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真的,也只是综合验收的一部分,只能证明开发商建筑主体已经验收,并在前几天下达整改通知,但验收备案表是在综合验收之后才能具备的。而他们在住建局查不到天骄半岛二期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她表示,开发商明显违约,理当赔偿违约金或同意退房。
开发商回应:延期交房存在不可抗因素,住宅已验收合格
本周二,记者采访到天骄半岛副总经理杨中亮。杨中亮表示,去年12月,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个单位已经对天骄半岛二期7至11幢进行了验收,主体、其他分项以及分户验收都已经有了。但是“由于国家验收标准更改”,江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验收过程中提出,该工程存在一些问题,必须进行整改,因此该工程未能在规定的交房期限内收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但是施工、图纸、安全都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