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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住房保障“降格立法”,政府责任不能削弱
发布时间:2012-04-09   来源:  作者:  编辑:
190件相关法律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位列第二档,权威人士透露,条例有望在今年10月前基本完成草案起草,并于本年底前上交国务院法制办。这意味着住房保障终于即将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此非彼,与代表委员们呼唤、万众期盼的《住房保障法》相比,《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法律效力显然是降低了。

    住房保障为什么会降格立法?权威人士表示,如果要立的是一部法律,牵涉的利益主体就会比较多,争议也就比较多,而现实却需要尽快有法可依,所以,通过制定条例的方式,效率较高

    立法必然牵涉到利益之平衡,立法过程中出现各方博弈乃至利益群体掣肘均可想见,把住房保障法主动降格为一部条例可以规避一些困难,有望迅速出台,这一初衷无可非议,体现出的立法技巧甚至值得赞赏。然而,这一选择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无法讳言和回避。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作为事关住房保障的法律,划定各级政府在住房保障上的责任必为核心内容之一,一旦降格为条例,法律应具的刚性约束力是否会大大削弱?

    舆论的这一种担心不应被有意忽视,毕竟公众对住房保障立法早已期望甚殷。无论这部法叫什么,以何种形式出台,当下最重要的还是必须强调住房保障的政府责任不能稍有游移,如果最后定格为条例,为了回应公众的疑虑,则有必要辅以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和办法。

    一部规范住房保障的法律,除了明确政府责任之外,其在公平分配、退出管理等方面做出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无疑是最大的关注点。众所周知,近年来保障房开工速度极快,而一些问题也触目惊心,保障房质量缺陷、富人冒领经适房、经适房公然进入市场交易等现象,因为事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再激起舆论热议,严重损害了保障房的声誉,并对住房保障这一本身利国利民的工作产生了不应有的干扰。

    针对这些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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