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为什么会“降格立法”?权威人士表示,如果要立的是一部法律,“牵涉的利益主体就会比较多,争议也就比较多”,而现实却“需要尽快‘有法可依’,所以,通过制定‘条例’的方式,效率较高”。
立法必然牵涉到利益之平衡,立法过程中出现各方博弈乃至利益群体掣肘均可想见,把“住房保障法”主动降格为一部“条例”可以规避一些困难,有望迅速出台,这一初衷无可非议,体现出的立法技巧甚至值得赞赏。然而,这一选择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无法讳言和回避。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作为事关住房保障的法律,划定各级政府在住房保障上的责任必为核心内容之一,一旦降格为“条例”,法律应具的刚性约束力是否会大大削弱?
舆论的这一种担心不应被有意忽视,毕竟公众对住房保障立法早已期望甚殷。无论这部法叫什么,以何种形式出台,当下最重要的还是必须强调住房保障的政府责任不能稍有游移,如果最后定格为“条例”,为了回应公众的疑虑,则有必要辅以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和办法。
一部规范住房保障的法律,除了明确政府责任之外,其在公平分配、退出管理等方面做出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无疑是最大的关注点。众所周知,近年来保障房开工速度极快,而一些问题也触目惊心,保障房质量缺陷、富人冒领经适房、经适房公然进入市场交易等现象,因为事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再激起舆论热议,严重损害了保障房的声誉,并对住房保障这一本身利国利民的工作产生了不应有的干扰。
针对这些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