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012年仅仅过去了三个月,但对于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的数据汇总,却已在进行之中。多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员向记者证实,目前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所有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监测,都已经由多个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而不再是由统计局单独进行。
青海省住建厅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该省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数据监测、统计,由省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牧业厅、民政厅和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共同进行。
浙江、山东、河北等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的情况,也与青海的情况类似。
“这是国务院统一布置的。”4月9日晚,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记者解释,并称这项工作已经试行了一段时间。
记者了解到,此举主要是为了确保地方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开工情况、投资情况等方面的数据准确。不过,上述官员向记者强调,这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因此,最终数据汇总在国家统计局,住建部只是这项工作的“联合参与部门”。
上述人士所说的“统一布置”,即是国务院办公厅已经下发至各地方政府的《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由国家统计局牵头,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国家林业局及人民银行联合签发。据悉,各地方住建厅均已收悉由省政府转发的“通知”。
在此之前,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数据的统计,主要由国家统计局及下属的各地方城调队完成。住建部则主要对开工量、在建量等工程相关数据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