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口变动规律和住房矛盾的区域性特点。中西部地区多数市县,经济增长能力弱、就业容量低,部分劳动力流向吸纳就业能力更强的东部沿海和大中城市,这一地区重点是解决本地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产业层次高,就业容量大,外来就业人口多,住房保障范围应该扩大到非本地户籍家庭。
第四、住房市场化方向。住房改革的成果一定要巩固,在努力向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帮助的同时,还要防止回到住房福利制的老路。避免因保障过渡而削弱居民自住其力的动力。
三、合理确定基本住房标准或保障标准。
这里讲的基本住房是指能够满足居民家庭基本居住需要的空间核设施条件的最低标准的住房,基本住房标准,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也是确定住房保障范围,测算保障对象收入线的基础。应该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
第一、住得下,分得开。
第二、量力而为,更多帮助的困难群众。同时也利于今后的退出管理。
目前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国家经规定了套型建设面积的上限,但在实践中间,我认为遇到不少问题。
如:对一个4个人的家庭,三代同堂,一个爷爷,夫妻两个,还带一个女儿,这样的话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面积,很难设计这个保障性住房。比如说安排一套廉租房,按照目前规定面积,住不开。按照两套浪费。同样的建筑面积50平米,高层可能使用面积35平米都不到,多层住房可能达到40多平米使用面积。高层和多层也不一样。南方和北方,南方收入高,天气暖和。北方墙体厚,外墙保温要求高,又不一样。这两个因素叠加,使用面积差异更大,因此我认为建议国家借鉴国外通行做法,以使用面积未统一标准。并在统一标准前提下允许地方适当灵活,为解决实际问题留出空间。从而使住房保障标准和申请人的家庭人数,代迹关系,成员性别等相适应,否则可能出现政府提供住房保障,但保障对象不太满意。具体我就不多说了。
第四,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
划定住房保障收入线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划高的,政府财力做不到。划低了,该解决困难人群得不到保障。鉴于各地的住房市场供求关系特别是住房价格、居民住房状况、收入水平,公共财政能力差别很大,确定住房保障收入线,不能简单的套用统计部门收入线划分的五分法。事实上房价高的地区,中低收入家庭,甚至中等收入家庭也难以依靠自身能力,通过市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住房保障对象的确定,核心要看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可以明确凡是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购买货租赁解决基本居住需要的家庭,都应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标准,可以依据住房市场租金和家庭住房支付能力来测算。
你像北京测算2400,月收入人均收入2400以下。
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确定保障范围标准问题。
第二个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方式。
目前保障方式有两种,一个是实物保障,另外一个货币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在市场上租赁适当住房。从目前来看,现阶段社会上小户型住房短缺,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很有必要。
在现有的保障性住房可以适当归并,一类是公共租赁住房,另一类是共有产权住房。
第一,当前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十分必要。这个就不讲了。
第二,把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冰柜设计。这两个保障性住房可以并轨。目前租赁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我认为,这两类租赁型保障房可以合并为公共租赁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按照市场定价,租金,或者叫准市场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运行机制,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的区别就在于享受租赁补贴的多少不一样。廉租房对象补贴多,公共租赁住房对象补贴少。这里有这么几点:
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