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期来看,住房需求是由消费需求决定的。在未来城市人口收入水平快速提高、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城镇住房需求仍将呈现快速上升趋势,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未来人均收入与人均住房。估计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36189元(2009年价),2030年达到58764元。2020年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应达到35平米,户均1:1套;2030年应达到44平米,户均1:1.2套。
其二,未来人口总量与住房总量。估计2020年中国总人口峰值可能达到14亿左右。城镇人口将达8.4亿,3.5亿个家庭,考虑0.5亿暂住人口需求,2020年我国城镇住宅存量将达到312亿建筑平方米;2030年城镇人口将达到9.8亿,不考虑暂住人口,住宅存量达到431亿建筑平方米。
其三,未来人口结构与住房结构。未来家庭平均人口将继续减少,预测2020年城镇家庭平均人口2.4左右,家庭将增长1亿,老龄化人口将超过16%,由于可能的家庭合并,一个大家庭拥有两套房的比例将提升。与此同时,新迁徙居民(流动人口,迁徙时间5年以下)的比例也将进一步增加,2020年将占城市人口的40%,这预示着公共和私人租赁房的比重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其四,未来新增住房需求及其增长。按照2010-2030年城镇人口每年人均增加1平方米计算,从2011到2020年净增住房面积108亿平方米,2021-2030年净增119亿平方米。
城镇住房制度体系的总体思路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住房定位为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坚持四个原则:即“局部与整体协调,统一与分散兼顾,政府与市场结合,保障与调节并举”;通过建立三大住房体系的基本途径: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政府调节、市场配置”的乐居住房体系、中等收入家庭“政策支持,市场配置”的康居住房体系和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安居住房体系;深化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即:建立“产权多元,自有为主”的产权制度,“基金主导,多元开发”的开发制度、“租售并举,先租后买”的租售制度,“一户一房,抑制投机”的消费制度,“以钱为主,钱物分离”的分配制度,“梯度保障,政府兜底”的保障制度,建立对应三大体系的住房金融、土地、财税制度、收入分配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住房发展的长效机制:即“货币分配,补随价长”的分配机制,“累进征税,遏制投机”的调节机制,“溢价补贴,随市浮动”的支持机制,“梯度保障,政府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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