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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 被疑变相放松房地产调控
发布时间:2012-10-1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编辑:

 

  就在此次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限下调之后,SOHO中国[简介 最新动态]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上表示:哪个国家还有这么奇怪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应该取消。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去办,出现纠纷找法院。现在政府要审批,出现问题,自然要找政府,政府要承担责任。政府有能力承担这么大的市场责任吗?

  多年来,有关商品房预售制是否该存在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2005年,人民银行发布《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就曾公开建议“取消现行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理由是“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

  2006年3月,33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2007年,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曾在一个座谈会上表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特别是乱炒房地产,都跟预售有关,应该完全取消商品房预售。

  但是,多年来,这项被称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制度的基石一直岿然不动。

  “如果现阶段一下子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政府担心会导致房价上涨,这也正是多年来政府不敢取消这项制度的重要原因。”汪利娜说。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多年来一直呼吁废止商品房预售制。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如果现阶段政府还不能下定决心废止这项制度,那就需要在制度设计上进行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改进。

  “相对于审批权限下放,我更期待预售资金监管的进一步严格。”刘俊海说,如果能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加强监管,让预售资金在第三方监管账户上,不会被开发商随意动用,就能让消费者踏实很多。让消费者与开发商利益共享是行政许可的底线。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万元人民币。刘俊海了解了大量案件后发现,基本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就是法律规定的下限,只有1000万元。

  “现在项目开发都是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这点注册资本怎么能保证安全?”刘俊海说,现在正是调控与反调控的胶着期,开发商要是卷款跑了,消费者找谁去?

  在刘俊海看来,目前房地产市场道德失信的状况很严重,需要通过制度设计进行防范。

  “可以在发放预售许可证前,向开发商索要担保函,并要求开发商上交保证金,交房必须与承诺的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接受惩罚。”刘俊海说,同时应该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控股方承担连带责任。

  本报北京10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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