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已确立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加快制度落实和体制机制创新,近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全面部署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工作,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2012年底前,基本建立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和发展需要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研究出台制度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规划管控和计划调节的专项制度,严格落实规划管控制度,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政策,加快研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市场配置土地要求的供地政策和地价政策;积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创新,继续深化已开展的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等节约集约用地改革试点,适时总结推广;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加强监测监管,今年各地要对建设用地使用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系统和城市地价监测系统。
同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要求坚持统筹城乡用地,合理确定用地布局和结构;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促进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率;坚持土地使用标准控制,严格用地约束;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促进制度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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