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广州向社会发布《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公租房采取“市场租金,租补分离”的方式,政府向公租房住户发放租赁市场价60%-80%不等的补贴。
办法介绍,广州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住宅部分整体确权,只租不售,不分割登记、分割转移登记和分割抵押登记。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介绍,此次广州确立了“市场租金,租补分离”的原则,参照市场租金水平计租后,再由政府对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标准与人均保障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收入水平、区域等因素挂钩,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与在市场上自行解决住房的,适用不同的补贴标准。其中,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补贴标准为市场租金的60%-80%。
之所以改变过去统一按优惠租金计租的方式,将政府补贴从“暗补”变为“明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介绍,是考虑政策保障和市场运作结合,有利于明晰政府住房保障的补贴投入,体现保障房的市场价值。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介绍,规定保障对象既可选择领取市场补贴自主租赁的方式也可承租公租房,主要是考虑方便保障对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宜居住地,也有利于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对不再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政府可以即时停发补贴。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介绍,办法将从即日起到10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