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自银在南岳、衡桂高速施工现场视察时,要求进一步优化施工环境。而6月8日召开的全市在建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会,再度明确责任主体和惩处措施,一个施工年度内,发生3次以上阻工闹事事件的,该乡党委书记、乡镇长引咎辞职。
截至目前,衡桂高速项目路基工程基本完工,全线控制性工程湘江特大桥已经全桥合龙,实现项目双向贯通。南岳高速土建7个合同段除有重大变更计划的合同段外,其余5个合同段主体工程已施工完毕,正在进行基层施工。
1月至5月,南岳、衡桂高速公路共完成投资4.08亿元,为年度目标的31%,进度偏缓。除金融环境偏紧、资金紧张等因素外,施工环境制约项目投资也是另一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其中,高速公路沿线阻工、强供强运和偷盗器材行为在部分路段比较突出,南岳高速南岳连接线、衡桂高速衡南和常宁连接线明显滞后于主线建设。
针对现有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把沿线各县(市)区和乡镇服务南岳、衡桂高速公路的建设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未经市纪委、市指挥部同意,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到施工单位查扣车辆、查封工程账户、收取相关费用。对阻工闹事两小时内未恢复施工的,视为阻工闹事事件,预防和调处阻工闹事事件的责任主体是高速公路沿线乡镇党委、政府,发生阻工闹事后的打击处理的责任主体是各级警务机构。一个施工年度内,发生3次以上阻工闹事事件的,该乡党委书记、乡镇长引咎辞职,对3起阻工闹事事件打击处理未到位的,该警务机构负责人引咎辞职。
市领导邓柯、许祥发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