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无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最高处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12-06-25   来源:衡阳晚报  作者:  编辑:

由于对危险货物运输知识匮乏,从而引发了“5·29”槽罐中毒事件,在警惕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知识必要性时,也考验全市参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对业务熟识程度。昨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举办的衡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班正式开班,记者从培训班上获悉,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要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运输时,危险货物还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针对当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市运管处决定在6—7月份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全市27家危险货物运输公司近4000名相关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据了解,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分享到微信

雁城新闻

名企风采

湖南新闻

综合新闻

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华声在线益阳频道 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华声在线株洲频道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华声在线湘潭频道 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华声杂志 科教新报 三湘都市报 长沙网 华声论坛 湖南在线 华声在线 湖南日报 华声在线湘西频道 华声在线怀化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