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普通农民田胜明,因50元借款,驾驶一辆农用机动车将欠款人撞死后,一路驾车狂奔,连续撞死撞伤路人,致6人死亡,9人受伤,9辆车辆及1间房屋受损。8月2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田胜明提起公诉。
8月30日,张家界“5·28”恶意驾车撞人案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这起惨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多达27人,索赔金额共计650余万元。
原因:只因50元借款
今年44岁的张家界农民田胜明,小学文化,住在永定区尹家溪镇茅溪村,家里有两个儿子。
今年5月28日12时许,被害人黄某与他人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尹家溪镇田家门前打牌赌博,向围观的田胜明借了200元现金。围观过程中,田、黄二人因出牌问题发生争执,牌局不欢而散。为此,黄某只愿还田胜明150元钱,田便威胁称如果不全额还钱就开车碾死他,黄某没有理会田胜明的威胁而准备离开。
田胜明见状,便驾驶自己的红色解放牌自卸货车,将站在公路边的黄某撞倒并碾轧而过,尔后又调转车头再次对黄某实施碾轧,黄某当场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胜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场:驾车狂奔,撞死5人
据当地村民介绍,田胜明因几年前一场纠纷变得异常暴躁,表现出明显的“对社会不满”情绪,曾多次扬言要报复社会。
案发当天,田胜明将黄某轧死后,调转车头沿公路继续行驶,将停放在公路边杨某、庹某、田某、向某的一辆微型车和三辆中巴撞坏,同时还撞坏了陈某家的房屋墙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胜明采用驾车的方法对不特定多数人和他人财产实施撞击,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四人轻伤、三人伤微伤及九辆车辆、一间房屋损坏的严重后果,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述:归案后称自己私藏枪支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胜明实施上述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控制后,主动供述了家中还存放有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对田胜明住所进行了搜查,在其房屋门口简易帐篷内的床垫下,搜出自制手枪一支及子弹八发。田胜明曾向公安机关供述,私藏这些枪支是为了“报复社会”,但庭审时他又表示这些枪支是自己被小偷打伤后用来“自卫”的。庭审中,田胜明对开车撞人的事实没有异议,还宣称:“早就想杀人了,只是没有找到机会。”
此案于8月30日审理完毕,合议庭将择日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