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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可能更难了?驾照管理新规三问
发布时间:2012-10-10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编辑: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出炉,不少有意学车的市民就“心中打鼓”——考证可能更难了,排队可能更长了;不少民警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表示赞同的同时也在发问,驾驶培训行业尚未真正形成退出机制,对驾校的追责是否需要更加关注?

  考证轮候时间会否更长?相关规定:考驾照门槛有所提高

  新规在驾驶员考试门槛上有了明显提高。其中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新增的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也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23日,公安部就推出17项措施,要求各地交管部门严管驾驶人教育管理。在17项措施中,大中型客货车和小型汽车的考试难度同时升级,其中,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要进行模拟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进行山区、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对小型汽车的难度升级包括在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等。

  而新规中出现的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也曾出现在17项措施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中增加50道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题目。

  据省交管局统计,目前全省考驾照的学员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长,其中广深增幅最明显。

  广州市白云区一驾校教练告诉记者,目前驾校学员中,以考取小汽车驾驶证为主,占了八成以上,平均每名学员拿到驾照需要9个月左右。此次新规主要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门槛,增加理论考试对小汽车驾驶证考取影响不会很大,但这仍然引发了想学车的市民的焦虑,担心拿证更难。

  考试难度加大会否加重考试学员积压、各地车管部门组考能力不足的情况?

  省交管局车管处副处长刘东则认为,“排队并不算积压,一定的等候时间是必要的,不可能每个人都能立刻拿证。轮候半年并不为过。”而省交管局交通指挥处副处长张卫华则指出,由于近几年车辆保有量猛增,目前全省考证数量正处于高峰期,相信接下来将有所回落。

  满分学习班会否“爆棚”?相关规定:1年闯两次红灯就扣满12分

  此次新规,公众感受最明显的是,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大增——计分项从38项增至52项,多项违法行为提高了计分分值,包括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

  其中,和公众联系最密切的是,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这意味着,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内,两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扣满12分的驾驶员,驾驶证将被暂扣,而驾驶员将到驾校参加满分学习班的回炉学习——在完成了为期7天的课程后,参加科目一(理论)的考试。而如果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交警认为,这和目前的处罚力度震慑力不足有关系。

  张卫华告诉记者,目前还未收到公安部正式统一下发的通知。他认为,“相比罚钱,驾驶人更怕扣分。像闯红灯这样的违法行为多发生在深夜,造成的事故后果更严重。公安部在违法行为的扣分力度上做文章,能更好地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一名一线执勤交警也对新规大表“赞成”。“闯红灯、不避让校车等违法行为后果不堪设想。即便闯一次罚满12分也不过分。严管绝对是爱。”

  有深圳交警指出,目前,闯红灯在深圳交通违法行为中占得比较少。但该交警也指出,新规出台必须配套更完善的后期管理细则,包括驾驶证考试的进一步规范,以及全国各地交通违法系统的联网等。

  针对目前珠三角各地学员排长队考驾照的现状,对闯红灯进行重罚是否会导致车管所组考能力更紧张、学员考证之路更“堵”?

  张卫华认为,满分学习班和学员考驾照是分别独立的考试系统,造成影响的可能性不大。据统计,去年下半年,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满分学习班学员已超1000名,但80%以上是因酒驾扣分。有交警预测,新规施行后,满分学习班学员或将剧增。

  驾校追责如何落到实处?相关规定:倒查发证民警责任

  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新规建立了考试培训质量公告制度和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设置考试工作纪律“高压线”,明确民警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有交警告诉记者,今年3月公安部17项措施推出时,公安部就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每月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

  “但是公布的积极性和力度并不高。”该交警告诉记者,追责制度几度尝试建立,但是驾驶培训行业没有形成退出机制,导致尝试屡屡受挫。比如2007年,东莞市交警曾规定,驾校“毕业生”驾龄1年内发生责任事故人数占总培训人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将情况通报驾校主管部门,并建议对其停业整顿或取消其培训资格等。

  有交警认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个好事情,但是“追”起来有困难,具体怎么追,责任怎么认定,新规还需要配套更明晰的细则。

  南方日报记者 赵琦玉

  策划统筹 戎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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