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和航运业快速发展,机动车和船舶尾气污染日渐成为雾霾的重要源头。专家认为,油品质量长期偏低是造成我国车船尾气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亟须以油品提升为抓手,加强生产和市场监管,系统推进尾气污染防治。
车船“吞云吐雾”
机动车和船舶尾气污染是许多城市雾霾的重要成因。《2016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显示,2015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9亿辆,我国连续七年成为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2015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为4532.2万吨,其中颗粒物(PM)56万吨。
数据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在6000万辆左右,是区域空气污染重要来源。北京市PM2.5来源中机动车占本地排放源31.1%,天津市和石家庄市机动车占比分别为20%和15%。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环境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冯银厂认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已明显开始呈现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
天津市环科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黄浩云认为,除直接污染之外,机动车尾气还具有催化作用,可加速其他气态污染物转化成二次颗粒物,从而进一步恶化空气质量。
船舶尾气是沿海区域的重要污染源。数据显示,全球十大集装箱港口中有七个在中国。《中国船舶和港口空气污染防治白皮书》认为,大约七成船舶废气排放发生在距离海岸线400公里以内海域,在风力影响下可向内陆输送数百公里。上海PM2.5源解析显示,本地船舶排放污染约占10%;经初步估算,广州市每年船舶排放二氧化硫约1.3万吨,占总排放14%。
油品偏低 监管乏力
专家认为,油品长期偏低以及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乏力,是造成车船尾气污染严重的关键。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长助理丁福臣认为,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油品质量长期落后5年到10年。如欧盟2009年即开始执行欧五汽油标准,当时我国仍在执行国三标准(相当于欧三),硫含量是欧五标准的15倍;即使到今天,我国只有少部分省市开始执行国五标准(相当于欧五),大部分省份仍在执行国四汽柴油标准,硫含量仍高达欧五标准的5倍。
船用柴油的油品明显更低。据介绍,我国的船用燃料油硫含量在1%~3.5%,是国四柴油的200~700倍。据深圳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一艘燃油含硫量3.5%的中大型集装箱船,以70%最大功率的负荷24小时航行,其一天排放的PM2.5相当于21万辆国四重货车。
业内人士表示,柴油生产企业普遍存在重生产、轻检验倾向,一些企业不能做到全过程严格控制,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此外,油品监管技术含量高,基层监管人员人手不足、能力有限且容易被追责,个别地方出现了不去主动监管,发现问题极力掩盖的苗头。
今年1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加油站的抽样调查显示,近10%的汽柴油样品不合格,其中社会加油站车用柴油合格率仅为67%;抽查中个别汽油样品硫含量超标19.6倍,个别车用柴油样品的硫含量超标46.3倍。天津市在抽查中也发现有社会化加油站油品不合格。
船用柴油油品不合格问题更为突出。2014年广州海事局抽检船用柴油油样733个,油品不合格率达到49.8%;2015年共抽检船用柴油油样1095个,不合格率为35.98%。
此外,柴油车是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主力,如北京市重型柴油车虽仅占机动车保有量的4%,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却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50%和90%以上。目前市场上国五车用柴油、 国四车用柴油、国三普通柴油并存。许多货车司机认为普通柴油又便宜又有劲儿,有意识地加污染严重的普通柴油替代车用柴油。
强监管保配套
专家认为,提升油品是治理车船尾气污染的关键,需加快升级步伐。
首先,优化升级炼油工业。按照相关规划,2016年1月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17年1月起,全国提前1年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17年7月起和2018年1月起,全国分别全面供应国四、国五标准普通柴油。
目前,我国炼油工业尚不能保证全面供应高品质汽柴油,一些地炼企业尚未完成国五标准汽柴油相关的升级改造,有的炼油企业已不具备升级改造条件。专家建议,通过政策支持和价格引导,促使炼油企业尽快具备大规模供应高品质汽柴油的能力。
其次,加强生产和市场监管。专家认为,当前“九龙治油”的监管并不理想,亟须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和监管体系。落实对无证炼化企业规范或关停转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调和成品油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和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的行为。
山东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在成品油生产、运输、批发、零售各个环节,都可能被轻易添加违禁物质,建议抓紧制定各类违禁物质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改变无法可依的局面。
第三,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今年1月,我国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水域设立了三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在控制区内逐步实行高于现行排放控制要求的措施。专家建议,进一步制定城市沿海海域、港口水域和内河水域的排放标准和相应的分级实施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强低硫燃油的生产和供应,对船舶使用低硫燃油、岸电,船舶改造升级和应用清洁能源等进行政策鼓励。此外,车用油品升级与机动车升级相辅相成。占汽车保有量1.6%的国I前标准汽车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汽车排放总量的30.0%以上。伴随油品升级,应加快老旧机动车尤其黄标车的淘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