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务教育免费让每个孩子公平成长

“两免一补”让更多儿童回归课堂
从“有学上”到“上好学”
——儿童受教育权得到充分保障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这是党和国家的郑重承诺。
曾经,一双双渴望的眼睛,无奈止步课堂外,让人痛心;如今,一张张幸福的笑脸,快乐坐在教室,让人欣喜。
十年间,中国教育已取得长足进步。
再穷不能穷教育
2008年9月1日,全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1.6亿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这意味着中国全面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
“免费”,让许多孩子,特别是贫困家庭儿童圆了上学梦。
1986年,我国制定《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出: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经过不懈努力,2000年,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的目标。但是,受各种条件限制,当时在西部一些地区,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还比较低,实现“两基”的任务依然艰巨。
越是艰难困苦,越不能退缩,在神州大地的蓝天下,中国教育迈着步伐毅然向前。2004年《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在西部打响。经过4年艰苦卓绝却卓有成效的努力,到2007年,如期完成西部“两基”攻坚,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98%;各省份初中毛入学率超过规划提出的90%。西部“两基”工程的实施,充分保障了贫困地区孩子的受教育权利,加快推进了“两基”的全面实现。
再穷不能穷教育,10年来,一项项举措,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越来越多儿童的受教育权得到保障。
2006年,国家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在西部农村率先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这项政策惠及了5000多万名西部农村中小学学生,使近20万名因贫困辍学学生返回学校。
蒋波出生于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的一个农民家庭,全家年收入不足2000元。2006年,受益于“两免一补”政策,在初中阶段减免了学杂费、书费,每学期还领取60元的补助,最后顺利圆了读书梦。
2007年春,“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惠民政策,推广到中东部地区40万所农村中小学的近1.5亿名学生,照亮了亿万家庭。
据相关统计显示,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重已由2005年的21%提高到2007年上半年的近30%。学生及家庭的负担得以减轻,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农村娃欢欢喜喜进学堂的情景随处可见。
2008年秋季学期起又一重大举措让人民感受到国家对儿童教育的重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惠及面覆盖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学生。这一年,中国教育完成了百年夙愿,全国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了儿童受教育权。
城乡差距逐渐缩小
10年来,“有学上”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在新的起点,“上好学”是儿童教育面临的另一个问题。
一直以来,很多地区教育质量一直受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资源配置的较大差距而影响。同一片蓝天下,让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
在呼声中,又一惠民政策为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增添了一抹亮色。2006年针对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山区教师素质不高、补充困难等问题,教育部等四部门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