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小时候家门口“接”的木头电线杆,上下两根圆木中间重叠,用钢丝拧摽在一起,电杆上的喇叭播放评书《岳飞传》,我爬到底下短的那截电杆上玩儿,特别是元宵节站在上面比大人还高,欣赏大街上的“高敲”表演,一目了然,省着坐父亲肩头。
童话记忆
“街上有电灯了,天黑也不耽误做活儿!”听外婆说过,50年代刚有了路灯,晚上妇女们喜出往外地招呼着,聚集在路灯下纳鞋底儿,唠家常,兴奋得把眼泪都笑出来了。
70年代后期,我有了关于“电”的记忆。街上有灯,家里用不起电。平时写作业要“趁”天明赶紧写,否则就得在煤油灯下完成。灯头如黄豆大,还要一会儿用剪刀剪一下。昏黄的灯光只能照亮老屋一小部分,外婆在我旁边的炕上做针线活儿,那情景像一副古老的“画”。至今脑海中还有外婆让我用线绳提着玻璃瓶,小心翼翼去供销社打煤油的印象。偶尔晚上学校上课,一人桌前栽根蜡烛,条件好的弄个铁盏子放进块电石,顶上伸出个细管当灯头,别说灯光比蜡烛亮好几倍,就“嘎斯灯”这洋名儿就让同学们羡慕得不行。
有路灯,我们小孩子晚饭后在街上“藏老猫儿”(捉迷藏)比白天玩得更有意思。秋天在路灯下逮蛐蛐儿,一晚上能塞满一酒瓶,拿回家喂几只母鸡,产蛋量猛增,我家的生活水平也相应“改善”。
“喀嗒、喀嗒……” 记不得哪年,我手里拽着电灯绳,一开一关地拉着“玩”,像童话故事里的巫师手持魔棒,灯光把整个屋子照亮,又突然消失,变换的世界由我一手掌控。“灯头朝下”的传说进入我的家庭生活。
有了电,县城盖起了电影院和戏院。小时候家住电影院门口,父亲当时每月36元的工资要照顾全家,看电影是很“奢侈”的消费。我常常捏着大人的衣角“混”进去看电影,把门人以为是人家“带”的孩子。一毛五分钱一张票,电影院里还是常常满座,过道上都是买“站票”的看客,其中一些是“托人情”或“跳墙”进来的。这就是那年代最时尚的业余生活,可见人们对文化生活的强烈渴望。
印象很深的是1985年演电影《少林寺》时,人山人海,票抢着买,场场爆满,影院里挤得水泄不通。这就是那年代最时尚的业余生活,可见人们对文化生活的强烈渴望。因为电影的影响力,嵩山少林寺名扬海内外,旅游业逐渐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