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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环保人员反映靠排污费吃饭 官方称不客观
发布时间:2012-05-31   来源:人民网  作者:  编辑:
20076月学生互殴致人死亡的案件,进而导致了该学校停办。而汝南县教体局只是按照当初《投资办学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为汝南县实验中学调派教职工且都得到了霍某及校方的认可,并没有违法安置管理人员,也与该校学生死亡事件没有直接关系。相反,在该校学生死亡事件发生后,汝南县委、政府、公安、教育等部门的有关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和处理此问题。第四,为充分维护汝南县实验中学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在汝南县人民政府的指导和要求下,2010 18日汝南县实验中学正式成立清算组,2010 21 日在驻马店市日报刊登“清算及债权申报公告”,经过债权登记汝南县实验中学外欠债务3000多万,清算组并对汝南县实验中学的财产进行核查登记,准备召开债权人会议,但是由于存在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又导致债权人会议不能如期召开。1、由于实验中学建校时的情况复杂,涉及的人员较多,遗留问题拖延时间长,又加之有些债权人想多得到一些回报,致使清算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所以从20109月成立清算组起,债权申报人多次到法院起诉清算组,目前,仍有两宗案件等待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2、对原实验中学的资产评估报告,霍某提出了漏评的事项(隐蔽工程),因当时霍某不积极配合,导致原汝南县实验中学资产评估的总价值至今没能最终确定下来。3、由于原实验中学清算组实际涉及的债权人多达50多户债权额度高达3000多万。在原实验中学资产总额、债权总量及债权分配方案最终出台之前,单独解决个别或部分债权毕竟损害其他更多债权人的利益,也会引起更多债权人的不安定的情绪,形成新纠纷。
  综上所述,既然原县实验中学清算组的工作一直在持续中,要彻底解决原实验中学问题必须权衡所有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仅考虑部分债权人利益,汝南县委责成县教体局密切关注原实验中学清算组的清算工作,督促指导并做好监督工作,以使清算工作更加顺利进行,解决处理好原汝南实验中学的一系列问题。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汝南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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