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协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为上海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创业公司带来利好,该文件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本报1月23日曾报道)
其中,对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对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消息一出,惊起千层浪,网友和不少投资人纷纷质疑该政策的合理性和操作性。
上海市科委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回应,“中小微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对于整个地区创新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已是共识。然而,近几年资本市场‘繁花似锦’,吸引了大量投资机构把投资重点转向中后期成熟期企业,特别是pre-IPO的,因为风险相对较低、距离退出收益期近且获利可观。这完全正常,也无可厚非,政府乐见其成。因为市场机制使然,投资机构从来都是‘在商言商’、‘无利不起早’的,不赚钱谁还空说什么‘情怀’?”这位负责人说,“但这客观上导致了‘种子期’、‘初创期’创新型科技企业的融资环境更加严峻,因为他们风险更大。试想,运作资本市场那么容易赚钱,谁愿意去做天使呢?况且很有可能都是扔了水漂。大量科技小企业度日如年,往往就是关键时刻缺了一两笔天使而夭折。愿意做天使的太少了,有些号称做天使的也是挂羊头卖狗肉。”
这位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调研,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很多面临融资困难的科技小企业,他们说银行不给他们贷款,风投看不上他们,又没人愿意做天使,而政府又过多关注支持大企业、大机构。“的确,他们非常艰难,有些企业的团队、技术和产品都有前景,却常常过不了50-100万元的一个坎。”
这位负责人说,美国、欧洲、以色列、日本、韩国等国政府,都曾经有扶持天使投资的政策措施,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他们的做法,有关部门都做了深入的了解比选。“市场机制一定是最主要的,政府不能强迫投资机构做天使,政府也不能自己直接做天使,政府更不能取代投资主体去判断具体项目。因此,政策重点在于引导鼓励更多的投资机构去投种子期、投早期,至于你投什么,那是你的事,是市场的事,你投成功了,你赚钱,政府喝彩,你投失败了,政府同情会给点补贴,但只补30-60%而且金额封顶,超过部分再亏也不补。那是知道你冒了风险,做了贡献,表达个鼓励的心意罢了。西方很多发达国家都有过类似做法。这样一来,愿意做天使的会多一些,帮助小企业爬坡过坎‘活过来长大起来’的概率就高一些。”
据了解,事实上,已经有国内其他省市已出台了对天使投资的风险补贴或补偿政策,但各省市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省市规定,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失败的,省、地市两级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分别按项目实际投资损失额的30%和20% (合计为5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省级对单个项目风险补偿不超过200万元。
还有省市规定,对天使投资机构首轮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由省级和所在市县(国家高新区)分别按实际投资额的30%和20%的给予风险准备金。天使投资机构在实际完成投资三年内未形成投资损失的,全额返还风险准备金;若发生损失,按照首轮投资实际发生损失额的50%从给予的风险准备金中补偿。省级风险补偿最高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补偿损失后剩余资金全部返还各级财政)。
上海市科委表示,他们设立了关于风险补偿的管理机构,拟由市科委、市发展委和市财政局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风险补偿政策的管理和实施(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审核风险补偿项目的补偿金额、对风险补偿资金的运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组织和受理风险补偿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补偿建议、定期向工作组报告风险补偿资金的运作情况等)。
在风险补偿的监督管理方面,拟由工作小组委托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对风险补偿资金及日常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和规范;市科委对风险补偿的项目信息以及补偿资金的编制、使用、监督等情况依法进行信息公开。(记者 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