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一到,破土而出的不仅有绿色的幼苗,还有不少尴尬事儿——近几年的五月,甘肃临洮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都会被扣除一部分。本来数有定额的工资莫名少了一截,像是突然缩水的裤子,怎么扯也显得不合时宜。
可真去仔细研究从裤管下露出来的现实,又觉得没有想象中那么黑黢黢的。临洮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说,扣款用于全县的植树造林,他们没有截留。
“从我们县实际情况来说,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我们实实在在想把绿化搞上去,苗木的绿化率提高。”作为主政者,相关领导的话言辞恳切。
其实,这样的行事逻辑我们并不少见:觉得捐款不够了,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发了通知捐款的红头文件,其中涉及包括政府机关、派出所、村委会、镇企业在内的50余家单位,要求“自愿捐赠和指令性捐赠相结合,以指令性捐赠为主”。
觉得婚丧嫁娶的宴席铺张浪费了,四川省通江县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出台了通知,对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进行规范。
觉得被征地农民会挥霍补偿款,江苏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干脆帮忙把钱代管,然后以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
就好像有种冷叫你妈觉得你冷,原来有些事是县政府觉得你应该做。
每次被曝光之后的强制性事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能够得到解决并进行反思,可是真正让我们尴尬的是,为什么这样任性的行为总是能够找到适合生长的土壤?
其实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功能要充分发挥,公民权利也要完全行使。这样的道理既不绕口,也不难懂。而且法律早已为权力的运行划定了明确的边界。只是,这边界有时装不下地方政府繁琐的事务。
慈善募捐的压力、管理社会风气的任务,不是只有政府一力承担。功能良好的慈善协会,成熟理性的公民意识,都能一起构建起运行良好的社会。但现实往往是,社会上各种力量的不成熟,和政府从计划时代遗传下来无所不管的习气,给本应和谐发展的社会迎来了一位大包大揽的家长。觉得你冷,觉得你做得不够好,用各种方式越过边界,为你着想。
在甘肃临洮,那部分强制征收的费用以前也是惯例。1982年《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 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5棵。如果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植树义务,需要缴纳绿化费。
大包大揽带来的是难以理清的责任和义务——植树劳动难以量化、不具可操作性,缴纳绿化费消解了全体公民的参与,让植树无法从节日的一次性行为变成日常的习惯,绿化目标只能越来越难实现。于是,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通知,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就包括了林业部门的绿化费。
可是,2013年到2015年,县政府根据《临洮县全民义务植树暂行管理办法》,全县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所需苗木费采取所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捐助每月工资10%的办法解决。
3年一共扣了1380万元,至今结余280万元。
县里的办法不合乎国家政策,这足以让我们反思。或许更应该使我们警醒的是,这样的政策竟然在3年里大行其道,无比顺畅——没有经过听证会等合理合法的途径,也不见当地媒体监督、质疑的声音。
这些,本都应该可以帮助任性的行为改掉家长制作风,并形成成熟而稳定的社会力量。可是来自权力的“无微不至”的关心,最终只是培育出一个像幼童一样缺乏历练的社会。
甘肃临洮,从记者调查看来,这笔代扣的绿化费确实用在了植树造林上,种的树木也确实是适合当地的耐旱品种。但是,在实际执行中,钱被扣了以后,直接交给了专业的种植公司。这其中是否会产生寻租空间,没有人说得清楚。
而且,合格的绿化率背后,大部分人都不太清楚每人每年要义务植树3~5棵的规定。有部分人虽然也参加了植树活动,但是对于参加植树活动的热情并不高——就好像,在一个万事包办的家长之下,娃娃们自己不再习惯于主动做好事儿,甚至连分内的事儿也弄不清楚。
相关领导说,2016年,临洮县决定机关义务指数绿化活动不再由财政代扣。在这个甘肃中部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区,公民种树的热情一下子填不上绿化费缺失留下的空洞,那才是真的尴尬。(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