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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一村干部阻施工索钱 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严惩
发布时间:2013-09-26   来源:大河网  作者:  编辑:

  俗话说,“别把村长不当干部”。这不,濮阳县柳屯镇某村村委会主任钱某、村干部钱某某、曹某的所作所为就很好地证实了这句话。因铁路要从村中穿街而过,而且铁路部门还要在村口设置中转站。为贪图私利达到个人目的,他们便向铁路施工方中铁七局中南铁路濮阳项目部施工队漫天要价,在无法得逞的情况下,百般阻挠施工,并煽动村民恶意阻挠施工长达一月,给总造价为50万元的工程造成损失19万元之多。日前,恶意阻工的钱某、钱某某、曹某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自从进驻汤台(汤阴-台前)铁路信号楼工地,中铁七局中南铁路濮阳项目部施工队队长李某一直噩梦不断,眼看着工期一天天过去,机械却“趴”在地上无法施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此,李某焦急万分。而相对李某的“焦头烂额”,一边的钱某则不温不火,他在树荫下悠悠地吸着香烟。

  2013年初,汤台铁路部门为确保畅通,决定在濮阳县柳屯镇某村铁路段增建一个信号楼,工程总造价为50万元,中铁七局中南铁路濮阳项目部施工队队长李某带队进驻该村工地,由此与某村村委会主任钱某打起了交道。

  俗话说,“别把村长不当干部”。43岁的钱某和村会计钱某某、村委委员曹某,自2012年上任以来一直合计着如何增加点灰色收入,于是打起了歪主意——向工地要钱。要钱需要“正当”理由,钱某等3人一合计,便以施工队的车辆轧坏村中街道为名,开口向李某索要赔偿费两万元。为确保能拿到钱,钱某教唆村中4名年长的老汉阻拦施工,并承诺拦一天车每人发100元到50元的工资,直到施工队给钱为止。

  7天捞5000钱来得这么容易?

  李某当然不会轻易掏钱。就这样,几个老汉围坐在施工队旁,施工队一下“困”了7天。考虑到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更为了赶工期,李某最终以5000元摆平此事。

  7天时间,5000元轻松到手,这让钱某、钱某某、曹某3人暗自窃喜,钱来得这么容易,不要白不要,3人捞钱的欲望不断膨胀。可是,以什么理由向李某要钱呢?

  在咱的一亩三分地上,咱就是“地主”,啥事都是咱说了算。于是,钱某等3人经商量,摇身一变,成了“工程管理人

  员”,开口向李某索要5万元的工程管理费。李某当然不认账,拒绝出钱。不掏钱休想施工,于是钱某3人故技重演,再次组织村中多名年长男女,强行阻拦李某施工。这一堵又是11天。如此下来,李某扛不住了,想着还是“花钱消灾”吧,最终李某又向村委会交了1.4万元的“工程管理费”后才正常施工。

  心里痒痒如何让对方再“放血”?

  转眼到了6月份,每天走出家门的钱某等3人看到施工队心里就痒痒,胃口也越来越大,3人一见面就是合计着怎么再让李某“放血”。

  咱村的街道早就该修了,对,就说他李某的工程车轧坏了咱的路,让他出钱修路!于是钱某等人又教唆几名老汉,以工程机械轧坏路面为由,强行围堵机械工程车,索要赔偿费5万元。

  有钱能使鬼推磨,参与堵车的老汉领着工资,天天坐在机械车旁边,且“坚持不懈”。这一堵就是23天。眼看工期临近,李某经过数天的讨价还价,最终以4000元成交,工地又得以开工。

  被阻挠施工停工一月之久,造成损失19万元之多,这样下去哪天才能正常施工?天天被噩梦缠绕的李某,最终走进了濮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我是村委会主任你们想要干啥?

  濮阳县公安局局长李蒲生听了副局长王志明的汇报后,拍案而起,村霸不除,民无宁日。他要求刑警大队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尽快查办此案,绝不姑息,严打严惩。为掌握确凿证据,确保案件顺利进展,副局长王志明带领打黑中队专案民警,相继进行了10多天的秘密侦查和全面取证。

  “行动开始!”7月15日晚,李蒲生一声令下。

  “我是村委会主任,你们想要干啥?”睡梦中的钱某被专案民警从床上擒获。当日凌晨3时,王志明组织刑警大队打黑中队、柳屯派出所、柳屯责任区刑警中队30名民警,分别又将另外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钱某某、曹某从家中抓获。

  至此,这一恶意阻工犯罪团伙彻底覆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说法 法盲的悲哀

  李俊阳(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研究生):本案中钱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本案反映了法制社会的两个方面:即在我国大力宣传法制、各项工作已逐步迈入法制轨道的今天,一方面反映出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和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在法律面前仍然比较软弱。本案中,项目部施工队队长李某,在受到敲诈时应该敢于理直气壮地与违法分子作斗争,而且不是认为得罪不起“地头蛇”。所以,被违法分子牵着鼻子走,让自己越陷越深。另一方面说明,当前我国农村不少地方仍是法盲重灾区,很多村民、村干部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什么事都敢做,根本不考虑后果,更不会想到有法律约束。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全民普法,重点向农村、农民倾斜,并真正抓出成效,避免走过场,不然,像本案这种亵渎法律的现象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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