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1月19日电(记者黄毅)“南充某局官员之女未满14岁出资成立农业合作社”的消息近日引发网民关注和热议。记者从四川省南充市纪委获悉,目前,南充市纪委已介入调查,将及时通报调查结果。涉事官员、少女的父亲冯某已向南充市纪委书写了情况说明恳请核查。报料人已将有关材料交给南充市纪委。
“南充某局官员之女未满14岁出资成立农业合作社”的消息连日来在网上持续发酵,该消息称,2012年5月11日,在南充市嘉陵区世阳镇韩家村签订的共同经营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伙协议书中,一名未满14岁的少女冯某出资6万元共同成立中泓农业合作社,少女系南充市政府某行政执法部门重要官员的女儿。该消息引发了众多网民的关注和热议,网友“千江有水千江月”说:“其行为是不是因为该行政官员为躲避风险,逃避责任,故意签署其子女名字?”
南充市纪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事件引起了南充市纪委高度重视,已介入调查,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目前还没有更多的信息可供透露。少女父亲、涉事官员冯某表示,将主动配合调查,并已向市纪委作了书面情况说明,恳请调查核实,还原事实真相。
记者采访得知,涉及官员冯某为南充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冯某表示:向媒体报料的中泓农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某,是自己的亲外甥媳妇。中泓成立于2012年2月,大约2个月后,因资金困难,外甥、外甥媳妇王某两次找我借钱,我确实没钱,于是我找到朋友伏某借6万元给王某。看到农业前景可以,伏某表示入伙中泓,但他又不认识我外甥、外甥媳妇,担心资金安全,就要求我找个亲人担保。所以我用女儿名义做了担保,并于当年5月以我女儿名义签订出资合伙协议。
“我女儿是名义上的出资合伙人,实际上是担保人。”冯某说,“今年3月,王某、伏某等人又签了退伙协议,签订退伙协议的是实际出资人伏某。”记者电话采访了伏某和冯某的外甥,两人分别证实了冯某的相关说法。
嘉陵区工商局副局长孙学义告诉记者,中泓农业合作社于2012年2月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准成立,合作社成员共11人,均为成年人,其中并没有冯某女儿的名字。听说当年5月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某与人又签订了合伙协议,按法律法规,合作社成员、出资发生变更变化,要由全体成员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但中泓农业合作社没有向工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记者18日多次电话联系中泓农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某,王某不接听电话,多次短信联系采访也未果。19日早上,王某接听了记者电话,但表示拒绝接受采访。据采访过王某的媒体记者介绍,王某对举报内容不愿详谈,坚称举报内容属实。
王某的丈夫(亦是冯某的外甥)非常无奈:“舅舅当时不帮我们这个忙,也没现在的这个事。”据其所知,妻子王某已将有关材料交给南充市纪委,但具体内容他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