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乡11月20日电 (记者 董飞)近日,记者途径河南延津县采访时发现一“检察”字样警车“携家带小”逛街,疑为公车私用。该县检察院20日就此向记者回应称:经调查,驾驶员是临时工,已被辞退。
11月15日下午约14时许,中新网记者采访途径河南延津县时发现有趣一幕,在该县西大街,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GB528警”的警车停靠在闹市区,随后从车上下来一名怀抱孩子的中年妇女和一名年轻女子。
驾车者为一中年男子,其下车后便前去哄逗孩子,年轻女子则从警车后备箱取出一辆儿童车,并从后座取出一条小毛毯和一个小板凳。随后,该男子推着孩子一行逛街而去。
14时30分许,上述一行人再次回到车上驾驶离开。而当时正值工作日上班期间,不免让人顿生疑惑。并有市民指责“公车私用还是没人管。”
因该车身印有“检察”字样,随后记者就此反映至延津县检察院,该院政治部刘姓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豫GB528警”确系该院车辆,并表示将向该院检察长汇报。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明确规定,不准公车私用。今年5月份,河南省还专门成立了由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等多个单位参加的河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车违规使用、私用进行专项治理。
18日上午,延津县检察院政治部就此向记者回应称,驾驶“豫GB528警”的男子是该院的临时工,纪检部门正在进行处理,近期将给出具体的处理结果。
20日,延津县检察院政治部再次向记者回应称,当日该警车司机高某是在工作之余带着家人在街上顺便逛逛,目前高某已经被辞退。
不过,仍有当地市民向记者表示,该县的公车私用问题并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