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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尔氏检出禁用物质 “快速见效”化妆品应慎购
发布时间:2014-06-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肖思思  编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4日在网站发布了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其中,标示为“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等6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标示企业涉及广州市7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介绍,已经组织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通报情况进行核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广州市望莎精细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其他5批次抽样不合格产品,则涉嫌为假冒产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专家介绍,关于化妆品检出氯霉素、甲硝唑等禁用物质,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抗生素类(成分)为化妆品禁用组分,欧盟等其他国家和组织均有此规定。

  “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物质。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即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是化妆品管理中的国际惯例,其目的是避免抗生素的滥用。在化妆品中添加抗生素属于违法添加行为。”他说。

  此外,专家提醒,抗生素类药物属于处方药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方可使用。如长期使用添加抗生素的化妆品,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等不良反应,表现为红斑、水肿、糜烂、脱屑、渗出、瘙痒、灼热。氯霉素还会使白细胞减少,抑制骨髓,造成肝损害。长远看,抗生素容易造成细菌耐药性增强,使得药效降低而延误治疗,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不要过于看重化妆品的短期功效,虽然在几天内得到迅速“改善”,但很可能导致严重的皮肤病;警惕产品夸张的宣传用语,比如对于承诺“快速见效”的产品;注意识别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记者肖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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