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8日电 (张文婷)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再扩大。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的监管口径》(以下简称《监管口径》)指出,保险资金可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
《监管口径》要求,保险机构如果直接开展沪港通股票投资应当具备股票投资能力,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机构应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开展运作。
针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参与沪港通业务,保监会要求,其发起设立的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港股通试点股票。
据记者查阅资料显示,2007年和2014年,保监会先后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允许保险机构投资香港股票及其他发达市场权益类资产。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进一步增加了保险资金参与香港股票市场的投资方式,有利于保险机构灵活地选择投资标的,缓解资产配置压力。
同时,保险机构还可借助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提升投资收益,优化资产配置结构,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从而更好的服务保险主业发展。
据海通证券分析师孙婷表示,目前,保险资金只能通过QDII等方式投资港股,而QDII额度紧张。参与沪港通试点将显著扩大投资港股的规模,特别是A+H 股中有折溢价优势、稀缺优势、低估值及高股息率、类债券型股票。这有利于险企借助境外市场优化资产配置结构,缓解资产荒压力。
数据显示,2015年底险资境外投资余额超过360亿美元,折合2000多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1.9%,远低于监管15%上限,上述分析师表示,未来将有很大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