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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强制保险取消后火车票价可能降2%
发布时间:2012-11-19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  编辑: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们现在买的每张火车票里,其实都是含有保险的。不过,从明年元旦开始,旅客不再需要支付这笔强制保险费了,而且旅客购买的保险费越高,发生意外伤害后的赔付金额也将越高,将突破目前15万元的上限。日前,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第628号令,明年元旦起废除《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这就意味着已实行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被取消,旅客将不再被强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

  相关背景

  铁路强制意外险被质疑多年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制定于1951年,1992年修订,条例规定每个购买了火车票的旅客都被强制交纳票价2%的保费,理赔时却只能拿到封顶2万元的保险赔偿。

  这一规定被学界和乘客质疑多年而一直实施。学者质疑该条例违反《保险法》关于强制保险的规定,而且不论保费多少保额固定显失公平。“7·23”动车追尾事故后,多位学者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废止这一条例。

  这一条例是1951年由当时的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与其同时出台的,还有飞机和轮船的类似强制保险。但1987年和1989年,我国相继废除了轮船和飞机的《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改为自愿保险。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却一直延续下来。1990年,《条例》曾因内容不适应实际情况被列入国务院清理的法规之列,但后来却不了了之。

  记者调查

  多数人不知火车票中含保险费

  “火车票里还包含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以前还真是不知道这个事儿。”当听说已实施了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市民何先生有些吃惊,尽管他经常乘火车出差,但从来没有被告知过自己在购买火车票时,也“被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经常乘火车出门的市民都表示,对于铁路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并不了解,在购票时也没有被提醒。市民陈先生的母亲曾在火车上出现过小意外,造成了腿部受伤,当时曾有亲友提醒他们是否可向铁路部门申请保险赔偿,但他们并没把这当回事,事情也就不了了之。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也经常乘火车回老家或出差,无论是在代售点还是在火车站售票窗口,从来没有工作人员告知他强制险的事情,因此他对自己购买的火车票里含有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完全不知情。

  票价“减法”

  占票价2%的强制保险费将取消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第628号令,终于明确从明年元旦起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

  据悉,《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铁路旅客均应投保意外伤害保险。1992年,《条例》进行了修订,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

  根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第628号令显示,从明年元旦起废除《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这意味着已实施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终于被取消。也就是说,明年元旦起该条例取消后,旅客乘火车就不用再支付这笔包含在火车票价内的占票价2%的保险费。

  铁路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元旦起随着《条例》的废除,列车车票价格也将做出相应的调整,票价中将不再包含强制保险的费用。以长沙到北京西Z18次长途旅客列车为例,其软卧(下)车票价格为529元,其中就包含了10.58元的保险费用。明年起这笔钱就可能省下来了。

  赔偿“加法”

  人身伤亡赔偿上限将突破15万

  与此同时,国务院第628号令还要求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款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删去这一条文,意味着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再是现在的上限15万元,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上限也不再只有2000元。

  自主选择

  买火车险或将像航意险一样方便

  那么,今后乘客坐火车将如何购买保险呢?记者昨晚与广铁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目前还未收到任何具体的实施细则。

  记者了解到,旅客乘坐飞机,在机场就能自愿购买10元、20元的航空意外险,保额可在10万元以上。目前保险公司推行的险种,涉及交通工具意外事故伤亡的,保额不一,有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不等,保额与所缴纳的保费挂钩。目前,航空和公路客运的保险多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航空公司或客运公司购买的飞机、汽车相关保险,另外一部分则是旅客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旅客在购买机票或汽车票时,一般都会被告知是否要购买保险,旅客可以进行自由选择。以航空为例,机票中的保险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给航空公司,再由航空公司赔付给旅客。商业航意险则由旅客直接持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

  “铁路强制保险取消后,商业保险无疑增加了一块大蛋糕,是一个巨大的商机。如每年花上几百元,就可有效防止交通意外伤害带来的损害,赔付金额高达50万元到100万元。”在长沙某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开拓的刘小姐告诉记者,保险公司肯定会及时跟上,开发出在火车站即可购买的铁路意外险品种,就像目前的航空意外险一样。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铁路强制保险被取消后,如果按照航空和公路的旅客保险模式,预计也将会出现额外的商业保险,旅客在车站、代售点或通过网购等形式买票时,会有提示信息告知旅客是否要额外购买保险,旅客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

  旅客观点

  多数人表示会主动买意外险

  坐火车出行,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昨日,记者分别在长沙火车站和武广长沙南站随机采访了部分旅客。多数受访者表示,会主动购买保险。但也有少数人表示,乘火车出现伤害等情况时,会有一定的赔偿,自己不愿再额外多花钱购买保险。

  “火车安全得很,很少出事,没必要买保险,花这个冤枉钱。”在武广长沙南站,准备坐高铁去广州的李先生表示,他经常坐高铁去广州进货,以后每次可省几元钱了。

  “坐任何交通工具出行,我们首先考虑的是安全保障,买了保险就像系上了一条安全带。”经常出差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取消强制保险后,自己以后坐火车出行,可能还会多买一点保险,费用或将超过车票价格2%的比例。“我希望今后除了铁路运输部门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额应提高标准外,还应鼓励乘客投保商业险。”

  相关部门

  新办法或在1个多月内出台

  有关专家指出,铁路强制意外险将取消,下一步是否在票价上扣除2%作相应的调整,铁路交通事故伤亡赔偿的标准如何制定,需尽快在立法上给予衔接。

  对此,有关方面透露,铁道部应该会在一个多月的缓冲期内制定出新办法。

  新规定

  明年元旦起取消铁路强制保险,乘客不再被强制购买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

  乘坐火车时发生人身伤害,赔偿不再限定为最高15万元。

  现行规定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所有铁路旅客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5万元,对每名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记者 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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