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公布了《关于公民举报网上在逃人员线索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市民向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抓获网上逃犯,最低可获500元,最高可获50000元奖励。
四个逃犯中就有一个归案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衡阳市公安局从今年5月26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后,全市公安机关立即形成“全警追逃、人人有责,整体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把追逃指标任务落实到警种、部门,包干到民警,实行严格考核,并在各地发放《关于敦促各类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4万份。
一时,一批潜逃多年的逃犯相继落网,包括一些重大在逃人员。截至8月15日,网上在逃人员较行动前总量下降25.4%,其中四个逃犯中就有一个归案。
市民举报最高奖励5万元
为鼓励公民对网上逃犯进行举报,推动“清网行动”深入开展,市公安局昨日宣布拿出100万元用于表彰奖励,并公布《奖励办法》。
市民群众如发现在逃人员,可以拨打110和0734—8208346或者通过互联网邮箱hyqwxd@163向公安机关举报网上在逃人员线索。群众提供举报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一般网上逃犯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抓获绑架、爆炸、纵火、决水、抢劫、强奸、投毒案件网上逃犯,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故意杀人逃犯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公安部B级通缉令网上在逃人员,奖励人民币20000元;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部督捕网上在逃人员,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会议还透露,对因工作不落实,逃犯总量累计下降率三个月全省排名后十位的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长和警种一把手,启动免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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